当前位置: 首页 >> 公开信息内容

解读《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
索引号: 523728-/2021-0919004 公开目录: 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9-19 23:40:46
主题词: 发布机构: 景谷县人民政府 文    号:
 

 

近日,景谷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景政办发20215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是我县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的具体举措,对减少证明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政策背景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全面开展减证便民行动,着力提高政府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加快改善营商环境,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2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139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在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给付等依申请的行政事项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以行政机关清楚告知、企业和群众诚信守诺为重点,针对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依申请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解决企业和群众办证多、办事难、多头跑等问题,打造办事不求人、审批不见面,最多跑一次全程服务有保障的政务服务新环境,助力景谷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任务

一是确定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要求在认真总结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经验基础上,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扩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范围,按程序报请实施;在适用告知承诺制时,申请人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业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申请人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建立告知承诺事项动态调整机制,要根据政务服务事项的调整情况和告知承诺制推行情况,适时调整实行告知承诺制清单,并对调整程序出要求。

二是规范告知承诺工作流程。要科学编制并公布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公布的清单应当经过单位合法性审查;根据公布的告知承诺事项清单,编制工作规程,制作并公示告知承诺文本;要完善办事指南,明确当事人有权选择告知承诺的情形,明确选择或不选择告知承诺的办事程序,明确选择承诺中途退出的工作流程等。

三是强化监管与防范。依托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对承诺人的信用状况进行重点核查;要加强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将承诺人履行承诺情况全面纳入信用记录,实施分类精准监管;探索建立事前信用预警系统,对承诺人进行信用评估,加强事前的风险防控。

四、工作步骤

《工作方案》要求制定公布清单,稳步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规范完善实施清单,加强平台建设,融合线上线下服务,强化日常监管,加强信用监管,强化风险防控。

五、保障措施

一是各乡(镇)、县有关部门要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工作,要建立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部门工作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单位,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工作推进情况县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加强督指导,落实协调督办责任。二是建立健全改革容错机制,属于合理容错情形的,对相关单位及人员依纪依法免除相关责任或者减轻、从轻处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三是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新媒体等平台,多形式、多渠道加强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宣传,提高公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良好局面。四是建立督察情况通报制度,通过浏览政府网站,实地查看政务服务大厅,调阅行政许可案卷和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材料、接受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工作开展情况。县司法局加强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协调,会同县有关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评估。

 

原文链接:http://jinggu.gov.cn/info/egovinfo/1001/zwgk_content/523728-/2021-0907006.htm

 

 

下载Word 下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