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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523728/20231031-00001  公开目录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发布机构  景谷县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10-31
 名称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3年版)》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 政务服务事项不实施清单指导目录 (2023年版)》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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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3年版)》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 政务服务事项不实施清单指导目录 (2023年版)》评估报告 

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政务局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2023年版)》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事项不实施清单指导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实施清单》和《不实施清单》)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方案》基本情况

《实施清单》(共1270)和《不实施清单》(共51)是根据《普洱市县(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指导目录(2023年版)》和《普洱市县(区)政务服务事项不实施清单指导目录(2023年版)》编制形成的,已经县政府同意,县政务局于919日印发实施,《实施清单》和《不实施清单》主要目的是加强对县(区)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规范管理,切实解决县与县之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不统一的问题,逐项明确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实施主体名称、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并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要求,全部整合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

二、《实施清单》和《不实施清单》实施的结果与目的是否相符情况

《实施清单》和《不实施清单》的实施,加强了政务服务事项的规范管理,切实解决县与县之间政务服务事项不统一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实施主体名称、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并按照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要求,全部整合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我们认为《实施清单》和《不实施清单》实施结果与目的是相符的

三、《实施清单》和《不实施清单》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

《实施清单》和《不实施清单》实施过程中,只是通过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来完成,财政没有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方案》的实施,也没有涉及任何资金,但是,《实施清单》和《不实施清单》的实施,加强了政务服务事项的规范管理,切实解决县与县之间政务服务事项不统一的问题,进一步明确事项名称、事项类型、实施主体名称、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基本要素。进一步规范县政务中心进驻事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着重要意义。

四、《实施清单》存在的问题

《实施清单》是整合到县政务中心集中办理,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来运行。目前存在办事群众习惯于线下办理模式,对县上办理业务不熟悉,难于接受,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正在推广运用过程中,窗口工作人员对业务系统的运用水平还有待提高。

五、《实施清单》和《不实施清单》的社会认同度

《实施清单》和《不实施清单》是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职能职责变化和《普洱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的动态调整,结合我县业务办理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的,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是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建立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的必然要求。各部门都给予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得到社会各界的认同。

六、《实施清单》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

景谷县依托全省一体化平台办理各类权力事项,开展了异地接件、属地办理、就近出件等省内通办服务;在政务服务平台发布事项1270项,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85%以上,加大统一申办受理系统推广应用,2023年至今,共有5个部门9个乡镇使用统一申办受理系统,开展了60个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办件1406件。进一步优化事项办理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承诺时限,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比例达75%以上,大力减少审批前置要件数量,明确各类审批事项所需申报材料清单,减少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交材料,节约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

七、对《实施清单》和《不实施清单》的意见建议

《实施清单》和《不实施清单》的实施是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深度符合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议继续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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