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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后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政务局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方案》基本情况
《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6月19日印发实施,《方案》的主要任务是对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相关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编制乡镇(街道)权责清单;按程序报审各乡(镇)权责清单;开展业务培训;编制乡(镇)执法事项清单;规范赋权事项工作移交;建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推动资源下沉八个方面。《方案》的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要求,贯彻落实《行政职权基本目录》、《行政赋权指导目录》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普政发〔2023〕36号),以及全省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业务培训会议和全市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动员会议精神,确保2023年年底前完成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的编制公布,实现“一乡(镇)一清单”,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群众。
二、《方案》实施的结果与目的是否相符情况
《方案》实施后,牵头部门组织召开了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动员部署会议,明确目标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步骤,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根据乡镇法定行政职权事项和赋权事项(包括《统一赋权指导目录》和乡镇自主选取的赋权事项)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通过认真梳理,广泛征求意见后编制形成《景谷县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共86项,会同相关部门在《行政赋权指导目录》内认真研究提出部分统一赋权事项,编制形成《景谷县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共94项,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规范补充完善权责清单要素信息,实行“一乡镇一清单”,编制形成各乡(镇)权责清单并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县政府于10月18日常务会审议通过。“一乡(镇)一清单”按照县政府常务会提出意见修改后印发。《方案》实施过程中,与《方案》工作推进进度和目的相符。
三、《方案》实施的成本效益分析
《方案》实施过程中,只是通过牵头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来完成,财政没有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方案》的实施,也没有涉及任何资金,但是,实现“一乡(镇)一清单”,对明确乡镇(街道)基本职权、向乡镇(街道)赋权扩能,科学界定乡镇(街道)权责边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着重要意义,也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
四、《方案》存在的问题
行政职权下层乡镇后,对乡镇履职能力建设存在一定的困难,一是如何建立健全乡镇(街道)行政职权运行的有关制度措施和工作流程;二是如何加强乡(街道)行使行政职权的人才、技术、资金、装备等方面的保障;三是如何加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五、《方案》的社会认同度
《方案》实施的对象为县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在县政府的带领和牵头部门的统筹协调下,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乡镇提高政治站位,服从上级的决策部署,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对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都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确保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六、《方案》的近期效益和长远影响
《方案》实施是贯彻落实省市的安排部署,是根据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科学评估后确定乡镇行政职权和赋权事项的,在实施过程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随时进行动态调整。所以,《方案》的实施是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深度符合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七、对《方案》的意见建议
《方案》的实施是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深度符合的。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议继续实施。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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