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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规划情况
依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城镇规划第530824211010005单元,面积4179100平方米,第530824101010006单元 ,面积158100平方米,第530824101010007单元 ,面积1226400平方米,3个单元由云南景谷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
二、开展情况
于2023年7月委托云南开发规划设计院启动编制,同时开展1:500地形图测绘。12月底结合县城国土空间规划和多次城镇开发边界对园区规划范围进行划定,并完善了园区主要路网、用地征地情况、功能分区和重点项目情况,尤其是针对重点项目布局进行多次调整。2024年3月完成初稿并初步进行了讨论,6月18日进行容部讨论审核,9月25日进行容部审查,修改完善后于9月27日在景谷县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征求意见建议,时间30天,同时向县级11家单位发函书面征求县意见建议。
三、征求意见情况
发出征求意见函11家,收到反馈11家,收到意见建议15条,内容主要涉及与县级国土空间规划详规单元衔接、园区规划道路设计等2个大的方面。截止10月27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来电来信意见建议。
四、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园区汇内县规划、设计单位进行了讨论研究,采纳12条,修改12处。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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