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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22号)的要求,为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将举行《景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景谷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测算成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0年3月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1)听证代表
本次听证会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涉及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5至10人,从报名参会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7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自然资源局推荐或邀请产生。
(2)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10人,在报名参加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公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等。
地 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 刀学兰 刘梦婷
联系电话: 0879-5113010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3月15日。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0年3月18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员,在第2号公告中公布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听证会举行前10个工作日内将听证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六、相关要求
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不得委托他人参加,在听证会前准备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3月4日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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