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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谷县永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的听证报告等相关材料已经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审查,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现将听证报告予以公布。需要了解听证会其他有关情况的,可与永平镇人民政府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刘世刚,0879-5311018。
附件:景谷县永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报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9日
景谷县永平镇国土空间规划
(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
听证报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人民政府就《景谷县永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进行听证。现将听证会情况报告如下:
一、听证事由
对《景谷县永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进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上午9:00,在永平镇1楼会议室举行。
三、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主持人
陈智华(永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二)听证委员
付开平(永平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李廷杰(永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三)决策发言人
刘世刚(永平自然资源所所长)
张仁昌(永平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四)听证监察人
李 宁(永平司法所所长)
周朝春(永平镇纪委委员、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五)听证记录人
李 仙(永平镇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
(六)听证代表
黄启安(永平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陶 宏(永平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陈云祥(永平镇财政所负责人)
鲍 勇(永平镇人大代表、永平一小党总支书记)
刀建明(永平交警中队负责人)
吴应才(永平镇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方 芳(永平镇政务服务和执法协调办公室副主任)
俸 升(永平法庭法官助理)
张城铭(永平镇文化旅游和体育广电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候家清(景谷县政协委员、永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七)听证旁听人
李 英(永平自然资源所工作人员)
杨跃良(永平镇交通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四、决策发言人的陈述
听证会上,决策发言人就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背景、目的、意义、基本情况等作了客观全面的说明。
五、参会听证代表提出的主要观点、理由、意见和建议
参会听证代表在对《景谷县永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表示赞同的同时,也充分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建议。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参会听证代表一致同意《景谷县永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的内容;
(二)产业规划进一步结合实际,突出乡镇产业特色;
(三)充分考虑三个移民村的实际情况,移民村与所在地村委会统筹考虑村庄边界倍数关系;
(四)进一步优化争取用地功能布局,明确部分重大项目(如卫生院外迁、工业园区道路连接等)是否有用地保障。
(五)进一步与乡村振兴局、景谷县各职能部门对接落实国土空间整治类项目布局。
六、决策发言人答辩
针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上述问题,决策发言人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并要求设计单位按照意见进行规划成果优化。
七、听证主持人对听证情况进行总结
听证主持人在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和决策发言人的解释说明后,对听证代表和决策发言人的意见、建议及解释说明作了总结评说。听证代表均同意《景谷县永平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尚未提出反对意见。对听证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下一步工作中,将认真梳理,分析研究采纳。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0日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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