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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民乐镇政府发布的《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公告(第1号)的要求,现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乐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征求公众意见稿)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23年9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00在民乐镇政府小会议室召开(地址:镇政府二楼)。
二、参加听证会人员名单
(一)听证会主持人
周 平 (民乐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二)听证委员
张以成(民乐镇党政办公室主任)
自 玲(民乐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三)决策发言人
陈健坤(民乐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陶纹超(民乐镇交通环保村镇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四)听证监察人
周学昌(民乐镇司法所负责人)
周 明(民乐镇纪委副书记)
(五)听证记录人
吕忠艺(民乐镇党政办工作人员)
(六)听证代表
李兴强(民乐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主任)
郑 思(民乐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
彭换胜(民乐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何金丹(景谷县政协委员、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主任)
刀发明(景谷县政协委员、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主任)
石凤能(民乐镇中学校长)
钟 锋(民乐镇小学校长)
黄兴国(民乐镇人大代表、民乐镇中心卫生院院长)
赵忠荣(民乐供销社主任)
李兴刚(民乐供电所所长)
陈啟波(景谷县人大代表、白象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李大勇(景谷县人大代表、兴民村党总支书记、村委员会主任)
陈廷艳(景谷县人大代表、勐倮社区党总支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
竹志坤(景谷县政协委员、雲春茶厂厂长)
王忠华(景谷县政协委员、景谷民巷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
(七)听证旁听人
王志宇 (镇交通环保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
余 涛 (镇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副主任)
三、其他事项
(一)听证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会,并在听证会前准备好发言提纲。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镇宣传办负责做好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民乐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4日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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