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索 引 号  6011/20231127-00001  公开目录  重大决策听证事项
 发布机构  景谷县发改局  发布日期  2023-11-27
 名称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举行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听证会公告 (第1号)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举行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 听证会公告 (第1号) 

为规范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行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确保决策科学化、民主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举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

二、听证会举行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举行时间:在1号公告之日起30天后举行。

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会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代表

听证代表名额为14至28人,其中:

1、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群众组织推荐;拟定8—15人。

2、经营者、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采取自愿报名、随机选取方式,也可以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拟定1—3人;

3、专家、学者、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其他人员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聘请;拟定5—10人;

4、所有听证代表必须是年满18周岁居民,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如第1项或者第3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推荐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3人以内,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工作且满18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

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报名信函寄至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邮政编码:66649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传真报名请填写好《听证会报名表》后传真至0879—5226911。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将于2023年12月13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听证相关资料送达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特此公告

联系人:陶焘 联系电话:0879-5228982。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