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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有关部门单位: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推进中医药振兴
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3〕95号)精神,加快推动全县中医药振兴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中医药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加大投入与体制机制创新并举,统筹力量集中解决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的突出问题,破除制约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医药科研水平显著提高,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西医协同发展更加深入,中医药文化得到弘扬,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在“健康景谷”建设中的重要支撑作用进一步凸显。
二、重点任务
(一)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
1.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支持县中医医院提质扩容,加快实施改扩建项目。巩固提升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10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支持名医团队引领建设名医堂,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名医馆,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中医药健康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2.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县中医医院建设3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不少于3个市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巩固提升县中医医院康复科、老年病科、治未病科室建设。强化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县妇幼保健院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建设。建设1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每年向基层新增推广不少于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20%的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达到国家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16个村卫生室打造“中医阁”。基层中医药诊疗服务占比达到30%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二)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
1.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在综合医院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能力建设,建立科室、医院和医共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动建立中西医诊疗体系,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水平。(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
2.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聚焦恶性肿瘤及心脑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重点,促进中西医医疗资源有效整合和中西医医疗技术优势互补,形成并推广一批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三)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
1.搭建中医药教育平台。积极配合推进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和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强化师承教育,争取建设2个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市级名老中医专家工作室,培养一批传承人才。到2025年,力争全县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62人。(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2.积极培育高层次人才。实施全国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中医临床(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西医学习中医、中医护理骨干人才等国家中医药传承人才工程培训项目。与“兴滇英才支持计划”“茶城英才支持计划”等医疗卫生人才专项相衔接,加强医学高端人才、医学学科带头人、医学后备人才、名医专项、名中医、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培养。力争培育1名省级学科后备人才、1名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1名普洱市名中医。〔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
3.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继续实施中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根据需求逐步扩大培养规模,加强定向就业履约。实施“西学中”人才培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组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培养不少于15名县级师资,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600人次。〔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
(四)中医药科研创新发展工程
1.开展中医药重点项目研究。支持开展古籍文献挖掘、修复、
整理和研究,加大濒危珍贵古籍保护修复力度,提升古籍文献保
护能力。加大以药食物质中药材品种为原料的各类药膳、药酒、药茶、健康饮片、保健食品等健康产品的研发力度,形成一批具有景谷特色的“端午百草根”系统产品。支持各医疗卫生机构新研发院内制剂。〔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政府〕
2.促进民族医药发展。加强民族医药能力建设,支持民族医药重点专科和学科建设。开展傣医药基础研究,抢救、挖掘、整理民族医药古籍文献及民族民间诊疗技术,加大民族医药开发推广力度,促进民族医药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五)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
1.提升中药材质量。建设2个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推进特色中药材品种的筛选、引种驯化,选育药用植物良种1—2个。推进景谷茯苓、白及、滇黄精、滇重楼4个中药材品种,开展道地药材提纯复壮、扩大繁育和展示示范,发展中药材种源产业。全县建设中药材原料示范基地9个、种植面积2000亩以上。〔牵头单位:县农科局,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各乡(镇)政府〕
2.促进中药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开展中药材趁鲜切制加工。重点依托实力企业在主导种植区,布局和建设一批产地初加工场地,带动种植农户推进药材采用处理。规范茯苓制种、种植、生产、加工、经营等行为,促进景谷茯苓产业规范健康发展。鼓励中药材企业加入国家追溯平台,提高中药材的整体质量。〔牵头单位:县农科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各乡(镇)政府〕
(六)创建中医药示范县工程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标准,有序衔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工作,积极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创建办各成员单位,各乡(镇)政府〕
(七)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
1.加大中医药文化传播力度。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将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华优秀文化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继续举办以“端午百草根节”“中医养生膏方节”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对名医名家、经典医籍、传世名方、道地药材等中医药经典元素,通过拍摄中医药题材纪录片、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进行传播。加强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建设,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创作中医药文化产品。〔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教体局,各乡(镇)政府〕
2.推动中医药文化建设。大力发展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题,覆盖中医养生、康复、休闲、科普等功能的中医药健康科普基地,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等,支持建设1个中医药文化宣传及科普教育基地,培育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园区)。〔牵头单位:县卫健局,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政府〕
(八)“中医药+健康旅游”工程
支持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依托县级医疗机构大力推广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和医养保健服务,不断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为旅客提供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疗养、特色产品体验等特色旅游项目,谋划推出1条中医药康养旅游精品路线,助力“旅游+医养”融合发展。〔牵头单位:县文旅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农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县级中医药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全力推动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实施。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主体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地落实。
(二)强化基础保障。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科学谋划项目建设、深化人事薪酬改革、医保支持政策落实、强化资金保障力度、强化信息技术支撑等保障措施。
(三)强化监测评估。县卫健局牵头组织制定评估方案,开展重大工程实施动态监测和评估,强化全周期监测,增强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的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增强公众对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认同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对中医药的认可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
项目清单
附件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 重点工程 | 重点项目 | 建设内容 | 任务分工 |
1 | 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 | 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 支持县中医医院提质扩容,加快实施改扩建项目。巩固提升县人民医院和县妇幼保健机构中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设置,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10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支持名医团队引领建设名医堂,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名医馆。 |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
2 | 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 县中医医院建设3个省级中医特色专科、不少于3个市级中医临床重点专科。县中医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标准,医疗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推荐标准。巩固提升县中医医院康复科、老年病科、治未病科室建设。强化县人民医院康复科、县妇幼保健院中医妇科、中医儿科建设。建设1个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每年向基层新增推广不少于10项中医药适宜技术。不少于20%的乡镇卫生院中医馆达到国家中医馆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标准,16个村卫生室打造“中医阁”。基层中医药诊疗服务占比达到30%以上。 |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各乡(镇)政府 | |
3 | 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 | 创新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 | 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在综合医院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强化临床科室中医能力建设,建立科室、医院和医共体内部中西医协作机制,打造中西医结合团队,推动建立中西医诊疗体系,提高中西医结合临床水平。 |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人社局 |
4 | 开展重大 疑难疾病 中西医临床协同 | 聚焦恶性肿瘤及心脑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疾病,以提高临床疗效为重点,促进中西医医疗资源有效整合和中西医医疗技术优势互补,形成并推广一批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 |
5 | 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 | 搭建中医药教育平台 | 积极配合推进中医类别住院医师和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强化师承教育,争取建设2个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2个市级名老中医专家工作室,培养一批传承人才。到2025年,力争全县每千人口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62人。 |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
6 | 积极培育 高层次人才 | 实施全国中医优秀人才研修项目、中医临床(中药)特色技术传承人才、西医学习中医、中医护理骨干人才等国家中医药传承人才工程培训项目。与“兴滇英才支持计划”“茶城英才支持计划”等医疗卫生人才专项相衔接,加强医学高端人才、医学学科带头人、医学后备人才、名医专项、名中医、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的培养。力争培育1名省级学科后备人才、1名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1名普洱市名中医。 |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 | |
7 | 培养基层 中医药人才 | 继续实施中医学专业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计划,根据需求逐步扩大培养规模,加强定向就业履约。实施“西学中”人才培养,培养一批中西医结合人才。组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培养不少于15名县级师资,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600人次。 |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乡(镇)政府 | |
8 | 中医药科研创新发展工程 | 开展中医药重点项目研究 | 支持开展古籍文献挖掘、修复、整理和研究,加大濒危珍贵古籍保护修复力度,提升古籍文献保护能力。加大以药食物质中药材品种为原料的各类药膳、药酒、药茶、健康饮片、保健食品等健康产品的研发力度,形成一批具有景谷特色的“端午百草根”系统产品。支持各医疗卫生机构新研发院内制剂。 |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
9 | 促进民族医药发展 | 加强民族医药能力建设,支持民族医药重点专科和学科建设。开展民族医药基础研究,抢救、挖掘、整理民族医药古籍文献及民族民间诊疗技术,加大民族医药开发推广力度,促进民族医药产业发展。 |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 | |
10 | 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 | 提升中药材质量 | 建设2个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推进特色中药材品种的筛选、引种驯化,选育药用植物良种1—2个。推进景谷茯苓、白及、滇黄精、滇重楼4个中药材品种,开展道地药材提纯复壮、扩大繁育和展示示范,发展中药材种源产业。全县建设中药材原料示范基地9个、种植面积2000亩以上。 | 牵头单位:县农科局 责任单位: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各乡(镇)政府 |
11 | 促进中药 产业发展 | 支持企业开展中药材趁鲜切制加工。重点依托实力企业在主导种植区,布局和建设一批产地初加工场地,带动种植农户推进药材采用处理。规范茯苓制种、种植、生产、加工、经营等行为,促进景谷茯苓产业规范健康发展。鼓励中药材企业加入国家追溯平台,提高中药材的整体质量。 | 牵头单位:县农科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林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各乡(镇)政府 | |
12 | 创建中医药示范县工程 | 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标准,有序衔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工作,积极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 |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成员单位 | |
13 | 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 | 加大中医药文化传播 力度 | 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将中医药文化作为中华优秀文化重要组成部分,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继续举办以“端午百草根节”“中医养生膏方节”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涵。采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对名医名家、经典医籍、传世名方、道地药材等中医药经典元素,通过拍摄中医药题材纪录片、短视频等新媒体形式进行传播。加强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建设,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巡讲,创作中医药文化产品。 |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教体局,各乡(镇)政府 |
14 | 推动中医药文化建设 | 大力发展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题,覆盖中医养生、康复、休闲、科普等功能的中医药健康科普基地,建设一批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等,支持建设1个中医药文化宣传及科普教育基地,培育一批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园区)。 |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各乡(镇)政府 | |
15 | “中医药+健康旅游”工程 | 打造中医药康旅项目 | 支持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与旅游的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中医药、民族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等方面的独特优势。依托县级医疗机构大力推广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和医养保健服务,不断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为旅客提供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疗养、特色产品体验等特色旅游项目,谋划推出1条中医药康养旅游精品路线,助力“旅游+医养”融合发展。 |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 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农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 |
16 | 组织保障 | 强化组织 领导 | 充分发挥县级中医药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作用,明确工作任务,细化政策措施,全力推动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实施。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主体责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地落实。 |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级中医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17 | 强化基础保障 | 各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科学谋划项目建设、深化人事薪酬改革、医保支持政策落实、强化资金保障力度、强化信息技术支撑等保障措施。 |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级中医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
18 | 强化监测 评估 | 县卫健局牵头组织制定评估方案,开展重大工程实施动态监测和评估,强化全周期监测,增强评估的客观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加强评估结果应用,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 牵头单位:县卫健局 责任单位:县级中医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
19 | 强化宣传 引导 | 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的宣传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增强公众对中医药振兴发展的认同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对中医药的认可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中医药发展的良好氛围。 |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级中医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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