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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防止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做好2024年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在前、管控在前”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的要求,把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抓好抓实。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实现野生菌防控知识宣传覆盖率、群众知晓率达100%,不断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有效防控野生菌中毒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工作时间
2024年5月23日—10月30日为野生菌中毒防控集中宣传时间,重点时段为6月—9月。集中宣传结束后,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转入日常防控。
三、重点内容
2024年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重点内容:一是宣传有毒野生菌中毒的严重危害性;二是劝导广大群众不采摘、不售卖、不购买、不食用不认识的野生菌;三是宣传野生菌正确的烹饪方法;四是鉴别野生毒菌;五是不混吃野生菌、不同时饮酒;六是提示群众食用野生菌后如有不适情况,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七是倡议群众互相宣传,形成全社会共防共治的良好局面。
四、职责分工
(一)县、乡食安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督查督办、跟踪问效的职责,加强对野生菌中毒防控情况的督导检查。特别是对于过去野生菌中毒多发的乡(镇)、村(组)要进行重点督导,查找薄弱环节,督促整改落实,确保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措施落实到位。
(二)卫健部门要切实履行食物中毒防控专项协作工作组长单位职责,做好统筹协调,以实施健康景谷行动为契机,依托健康宣传栏等载体,广泛开展有毒野生菌图谱、辨别及家庭自救常识宣传。要整合医疗资源,提高农村食物中毒应急救治能力,组织医疗机构进一步优化救治流程,最大限度救治病人,挽救生命。
(三)市场监管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大流通、餐饮环节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力度。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防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要强化对各类集中用餐单位、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场所、农村自办宴席、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自采、购买、加工、供应野生菌,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四)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食堂管理,确保食堂不购买、不加工、不供应野生菌。
(五)教体部门要加强学校食堂管理,加大对教职工和学生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确保食堂不购买、不加工、不供应野生菌。
(六)住建部门要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管理,确保集体用餐单位和食堂不购买、不加工、不供应、不食用野生菌。
(七)文旅部门要加强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场所管理,严禁加工、供应野生菌。
(八)林草部门要结合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革除陋习”的要求,倡导健康文明饮食,在有野生菌生长的山林选择显目位置悬挂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标语,粘贴野生菌防控宣传图片,提高进山采菌人员的防范意识,树立广大人民群众健康饮食新风尚。
(九)广电部门、县融媒体中心要充分发挥媒体优势,通过开设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专栏、推出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报道节目,以及向全县播出机构推送野生菌中毒防控公益广告等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能更直接地了解和掌握野生菌中毒防控方面的知识,提高预防野生菌中毒的意识和能力。
五、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入落实党政同责,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加强领导,周密布置,有力有序有效地做好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及时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宣传方式,规划宣传路线,不留死角,全覆盖开展宣传动员。
(三)进一步形成社会共治。各乡(镇)要结合落实乡村振兴政策,压实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员、扶贫专干、村组干部的责任,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包保干部、“哨点医院”等基层力量,统筹协调,整合各方力量组织开展共防共治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工作检查力度。加大预防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落实情况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列出清单,迅速整改。对未按照相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措施不力,工作不到位,发生野生菌中毒事件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本文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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