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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
你局于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派出审计组,对我公司2019年至2021年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2022年11月18日,你局下发的《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景谷惠尔洁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负债损益情况的审计决定》(景审决〔2022〕11号)、《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景审报〔2022〕13号,我公司均已收悉。
对审计提出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多次研究部署,认真学习反思,立行立改,认真按照《审计决定》和《审计报告》要求进行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主要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贵局意见,公司作如下调整:
(一)未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1、公司承担政府公益性质服务,因生产成本高且收入单一导致生产资金紧张,无力承担2018年1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公司欠缴职工的1031640元养老保险费用,现在还未足额补缴清养老保险,为了尽快补缴所欠缴养老保险费用保障好职工权益,公司已发文报请森达集团公司借款100万元用于一次性补缴清职工养老保险欠款。
2、公司根据经营状况分批次补缴公积金,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已缴清,现在已经按规定逐月正常缴纳职工公积金。(附公积金缴费凭证)
(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不规范
为了规范“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拟定出《景谷惠尔洁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经总经理办公会、党员大会、董事会研究审核通过后制定《景谷惠尔洁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已报县国资委备案,后期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已经严格按照该实施办法规定进行决策。
(三)资产闲置
1、2009年公司成立时垃圾中转站购进垃圾转运车1辆(NZ51632YS)及垃圾压缩箱2只,垃圾转运车与压缩箱必须配套使用,因NZ51632YS垃圾压缩车使用年限长,车辆老化严重,安全生产无法保障,经多次维修已经无法继续使用,并且NZ51632YS垃圾压缩车经公司联系厂家已经停产,所以造成原来使用的两个垃圾压缩箱无法继续使用,为保证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能够正常的开展,公司只能另采购配套的压缩箱及转运车辆。后期公司会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企业资产管理水平,减少资产闲置、浪费,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6个发泡式移动公厕(双人位)、6个打包式移动公厕(单人位),是公司准备与云南滨南生态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环卫一体化混合改制时住建局将其与其他环卫设备一起划入公司的资产,公司的主要工作是清运及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不涉及移动公厕的使用,因此暂时存放在119仓库,公司将在上级政府部门组织开展相关活动需要移动公厕时及时提供投入使用,避免12个公厕长期闲置。
(四)随意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调减股权投资200,000元,冲减资本公积200,000元的账务处理
调回账务,调增“长期股权投资”及“资本公积”(附《记账凭证》2022年12月#1)
借:长期股权投资:200,000元
贷:资本公积:200,000元
(五)财务核算不正确 固定资产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未入固定资产77,249.12元的账务处理
公司将77,249.12元价值电脑、茶吧机等27项设备计入固定资产,同时调减管理费用/办公费,调增管理费用/折旧费(附《记账凭证》2022年12月#2)
借:固定资产:77,249.12元
贷:累计折旧:77,249.12元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77,249.12元
贷:累计折旧/办公费:77,249.12元
(六)原始单据不合规 将未取得发票的52,415.63元预付账款(油款)计入费用的账务处理
票据已取得,2022年9月份合计17,000元,发票号码34477168、06613752;2022年10月份合计24,000元,发票号码06637858、06947008;2022年11月份合计4,000元,发票号码06938703;12月份7,415.63元,发票号码07476622、07365073、06953369(附《记账凭证》2022年9月#53、2022年10月#51、2022年11月#54、2022年12月#95凭证及发票)
(七)节日慰问费未纳入工资总额核算
1、核准中秋节退还金额。中秋节慰问费7460元中的1890元发放对象为一线员工,发放职工的中秋节慰问费为5570元,一线员工未被县国资委纳入考核因此退还中秋节慰问费应为5570元。
2、整改情况。公司通过召开动员会、对职工个人发放通知的方式开展整改工作。截至今天应退还中秋节慰问费21人,已退21人,未退0人,应退金额5570元,已退5570元,未退0元;截至目前应退还三八节慰问费15人,已退15人,未退0人,应退金额5800元,已退5800元,未退0元;截至目前应退还春节慰问费22人,已退22人,未退0人,应退金额198400元,已退191432元,未退6968元。(其中职工何春会、李云昌两人因个人经济困难,无法一次性退回,经公司总经理办会,党员大会,董事大会研究决定,现在每月正在从两名职工工资中按1000元扣回,直到扣清为止。截止到现在何春会已扣回4个月金额4000元;职工李云昌已扣回2个月金额2000元,李云昌8月因病死亡,剩余8718元已经无法扣回)。
(八)超标准发放工资349 135.6元
1、核准超标准发放工资部分退还金额。经公司核实,在2019年3-4月发放的绩效工资105608元,是发放2018年7-12月扣留下的20%工资,属于2018年的工资,由于不知考核能对与否,2018年账务未将20%绩效记入账,不能归属于2019年工资总额;2020年超发工资中1064.16元为工龄自然增幅,2021年超发工资中1101.72元为工龄自然增幅,该部分工龄增幅金额不应该纳入超发工资总额。综上所述超标准发放工资应退还金额应为30450元。
2、整改情况。公司通过召开动员会、对职工个人发放通知的方式开展整改工作。截至今天应退还超标准发放工资21人,已退21人,未退0人,应退30450元,已退30450元,未退0元。
(九)发票跨期入账5697元
公司人员事实出差参加2016年城市环境卫生协会年会发生的费用,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十)少列收入、成本302 715元
公司已将2022年代收垃圾处理费应返手续费184,084.28元确定收入,并列支成本费用184,084.28元。(附:明细账)
二、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整改情况
(一)公务接待中提供香烟、酒水
公司因管理不规范,2018-2019年期间进行公务接待时出现土坛酒、啤酒、王老吉和水等相关物品。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景办发〔2020〕9号)文件发布后公司严格按文件要求开展公务接待,2020年至今未再出现此类问题,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将继续按照(景办发〔2020〕9号)文件规范开展公务接待,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二)没有编制工会预算收入随意从基本账户直接转账到工会专用账户
公司将严格执行《工会法》、《云南省总工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云工发〔2018〕44号)文件要求,每年编制工会预算,2023年工会预算已报县总工会备案,做到公司向工会转账符合相关规定。
(三)整改不到位
根据《关于批准<景谷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无害化等级评价存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景政复〔2021〕311号)文件批示整改主体单位、建设单位属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五项整改事项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落实整改:(1)未完成采用水泥桩加铁丝网封闭生活垃圾处理场场边2000米的项目建设;(2)未配建一个储存量 3000立方米的渗滤液应急池;(3)未完成垃圾填埋场截洪沟的改扩建项目;(4)垃圾填埋场的在线监测项目未建设完工,在线监测设备运行不正常;(5)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调节池浮动盖未建设。
(四)资产管理不到位
1、由于之前公司为了全面推行环卫一体化,通过引入民营资本,壮大公司资产规模,增强公司经营实力。根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财政局关于同意划转市政环卫相关资产的批复》(景财发〔2021〕8号)文件,住建局将所有环卫设备相关资产划转到我公司,中联ZLJ5181TDFE5多功能抑尘车、中联ZL5100TXSE4洗扫车、金银湖WFA5142GQWE联合疏通车、江铃路灯高空作业车这4辆车一直是市政中心在使用,因涉及到环卫一体化,把资产划转到公司账上。
2、因公司清运车辆不足垃圾清运能力不足,不能达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工作要求,因此向滨南公司申请借入两辆压缩式垃圾车、两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使用,车辆的运行费和及两辆车厢可卸式垃圾车保险由公司承担。
特此报告!
景谷惠尔洁垃圾处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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