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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政府各部门,自治县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关于李伟华同志任职的通知》(景委〔2020〕58号),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
李伟华 任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
该同志派驻服务期满撤回原单位时挂职职务自然解除,不再另行发文。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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