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县直各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潘柏伶 任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
廖依玲 任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1年)。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备案号:滇ICP备17007832号-2 网站统计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