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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景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景政办发〔2023〕52号),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相关内容,现就《清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国办发〔2023〕5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和《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普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通过征求各部门意见,与《普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对比后,编制形成《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二、主要内容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版)行政许可事项统计数为239项,包括237项云南省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在景谷县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中央驻滇单位在景谷县分支机构11项)和2项地方性法规设定事项。
(一)许可事项承接情况
经与《普洱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367项事项逐项核对,景谷县共认领239项,未认领128项。
1.关于承接事项情况
按照“照单承接、依法编制、全面覆盖、严格实施”的原则,景谷县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许可事项共237项,范围涉及28个县级部门。其中:县级235项,乡级5项(数据是包含的关系,不累加)。
2.关于未承接事项情况
普洱市承接中央层面设定的许可事项共367项,景谷县未承接128项,未承接原因是审批权限为市级实施。
(二)增加、取消和调整事项情况说明
景谷县在本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清理中共增加4个事项,分别为: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县教育局),生产、存储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县应急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和救援大队),事业单位登记(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调整实施主体事项4个,分别为:在电力设施周围或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作业审批(县工信局调到县发改局),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县住建局调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县住建局调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县住建局调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取消事项共5项,分别为: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县公安局),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县公安局),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县交通运输局),银行账户开户许可(县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县财政局)。
三、其他
景谷清单中未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悉、执行、配合的条款,无需要专门诠释的关键词、专业术语。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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