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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
2024年第3号(总第43号)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审计局关于永平镇
芒费村功能提升项目竣工决算
审计结果公告
主办单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审计局
通讯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白龙路19号
邮政编码:666499
电 话:(0879)522146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审计局于2023年9月至11月,对永平镇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的永平镇芒费村功能提升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永平镇芒费村功能提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永平镇芒费村芒费一、二村民小组,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改造片区内用地面积约450亩,共涉及芒费村芒费一、二村民小组98户367人,改造内容包含人畜分离、村民小组活动场所、“两污”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项目概算总投资529.5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海市对口帮扶资金500万元,自筹资金29.50万元。该项目于2022年7月21日开工建设,2022年11月30日竣工验收合格,实际完成投资总额523.2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执行了项目审批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制,项目建设程序及建设管理基本符合国家建设项目有关规定。但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也存在未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建设内容调整变更未经主管部门批复问题;建设管理方面存在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工程结算管理不到位、多计工程价款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233679.96元。
(二)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三)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建设内容调整变更未经主管部门批复。
(五)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
(六)工程结算管理不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并下达了审计决定。针对多计工程价款233679.96元问题,责成永平镇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予以纠正,未支付的多计工程价款不得再支付;针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问题,要求永平镇人民政府对今后实施的项目严格按规定申请办理规划许可证,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问题,要求永平镇人民政府对今后实施的项目严格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建设内容调整变更未经主管部门批复问题,要求永平镇人民政府与项目主管部门对接,办理完善实施方案修正审批手续;针对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问题,要求永平镇人民政府今后严格按规定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工程结算管理不到位问题,要求永平镇人民政府应尽快完善工程签证签字盖章手续,今后加强项目施工过程的造价管理,及时对合同外新增单价履行审批确认手续并控制好建设成本。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按规定执行项目用地、规划、施工许可、设计方案变更等基本建设程序报批;二是加强项目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的编制深度,严格按图施工,从源头减少工程变更的数量和金额;三是积极筹措项目资金,解决债务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根据永平镇人民政府整改资料反映,截至2024年3月4日,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如下:针对多计工程价款233679.96元问题,已核减工程价款并对会计账目进行相应调整,已完成整改;针对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问题,已按照审计要求,对今后实施的项目严格按规定申请办理规划许可证,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已完成整改;针对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问题,已按照审计要求,对今后实施的项目严格按规定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已完成整改;针对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不规范问题,今后严格按规定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已完成整改;针对工程结算管理不到位问题,已按照审计要求完善工程签证签字盖章手续,已完成整改。
正在整改的问题如下:针对建设内容调整变更未经主管部门批复问题,已调整修正项目实施方案请示县东西部协作领导小组给予批复,截至2024年7月尚未批复,正在整改。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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