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
||||||||||||||||||||||||||||||||||||||||||
监督索引号53082401841401000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景办发〔2019〕54号)文件,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7月成立,为政府组成部门,正科级,加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制定全县相关管理政策措施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组织实施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实施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授权承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行为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有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8.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知识产权行政裁决;开展商标专利执法。
9.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与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组织辖区内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根据职责及授权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和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1.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备案和监督管理。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13.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指导和协调有关部门的标准化工作,指导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监督标准的实施工作,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承担企业产品的标准备案工作,指导企业标准化工作,负责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15.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的监督检查和稽查执法,以及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
16.完成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情况: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属县级预算单位,内设14个股室,其中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信用价格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股、消费环境建设股、质量计量监管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人事股(机关党委办公室)。
派出机构: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10个(乡)镇下设派出机构(副科级)市场监督管理所,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负责辖区内市场规范管理、行政执法、信用监管、价格监督、行政审批、质量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属于报账制派出机构。即:威远市场监督管理所、永平市场监督管理所、正兴市场监督管理所、民乐市场监督管理所、凤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景谷市场监督管理所、半坡市场监督管理所、勐班市场监督管理所、碧安市场监督管理所、益智市场监督管理所。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我部门共设置1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信用价格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知识产权保护股、消费环境建设股、质量计量监管认证认可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食品安全协调股、食品生产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股(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人事股(机关党委办公室)。派出机构: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10个(乡)镇下设派出机构(副科级)市场监督管理所,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管理,负责辖区内市场规范管理、行政执法、信用监管、价格监督、行政审批、质量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标准计量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等。属于报账制派出机构。即:威远市场监督管理所、永平市场监督管理所、正兴市场监督管理所、民乐市场监督管理所、凤山市场监督管理所、景谷市场监督管理所、半坡市场监督管理所、勐班市场监督管理所、碧安市场监督管理所、益智市场监督管理所。所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
2.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药物警戒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单位)
2.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事业单位)
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药物警戒中心(事业单位)
纳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4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4人(离休0人,退休7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制定全县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扎实开展网络餐饮、保健食品等集中整治,持续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对重点风险隐患跟踪督办、追根溯源、闭环管理。强化对食品经营单位日常监督检查,严格按风险等级确定监督检查频次,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创建,推动各方面齐抓共管、全社会共治共享。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加大核查处置力度;二是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药品生产流通环节监管,强化特殊药品管控,持续推进药品网络销售等专项治理行动,全力防范化解药品风险隐患。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各环节监管,深入实施医疗器械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三是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强化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严厉打击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医美行业虚假宣传、保健品销售欺诈老年人等违法行为。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反垄断行为,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力度,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查办一批案件。四是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组织实施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五是组织实施质量强县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发展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监督管理产品质量工作。深化重点工业产品质量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燃气器具、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化肥、校服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推进“监管护棉”“提质强企”三年行动、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开展监督抽查和专项治理。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6035638.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35638.44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715381.19元,减少18.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715164.91元,减少18.8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216.28元,减少100.00%。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安排的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支出减少。2024年在职人员减少,调出人员增加,人员变动经费相应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6035638.44元。其中:基本支出16015704.14元,占总支出的99.88%;项目支出19934.3元,占总支出的0.12%;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715381.19元,减少18.8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61258.22元,减少6.21%;项目支出减少2654122.97元,减少99.2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退休12人,调出7人。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安排的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减少了原质监局门面征收补偿资金及制式服装购置经费等专项项目经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015704.1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874,583.81元,占基本支出的92.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41,120.33元,占基本支出的7.13%。人均日常支出110453.132元/年。(人均支出110590.61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人员为在职人员、退休人员和遗属人员合计145人)。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934.3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19934.3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景谷县市场局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9904.30元,支付了19904.30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监管中产生的印刷费、职工差旅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2024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53,8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食品药品监管中产生的差旅费、培训费、办公费等。支付了30.00元用于退休人员在职时差旅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35638.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715164.91元,减少18.81%,完成年初预算的92.5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安排的项目减少,项目资金支出减少,减少了原质监局门面征收补偿资金及制式服装购置经费等专项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544479.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2%,完成年初预算的88.4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和项目支出四个方面;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流动、工资晋级晋档、保险、公积金基数调整影响;二是厉行节约,减少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97719.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3%。主要用于职工的养老保险及退休人员生活费及抚恤金,具体为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89601.39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23628.16元、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支出2168370.75元、公益性岗位补贴94639.6元、死亡抚恤25923.96元、社会保险补贴57824.75元、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137731.1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调入人员增加,工资支出相应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1187510.5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1%,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2%。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和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经费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调入人员增加,保险经费支出相应增加。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2.无农林水(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059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完成年初预算的79.5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000.00元,决算为71078.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000.00元,决算为56298.36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21%,完成年初预算数的52.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0元,决算统计数为147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79%,完成年初预算的25.9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7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4000.00元,支出决算为71078.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000.00元,决算为56298.36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7000.00元,决算为147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93%。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基层减负工作的推进,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检查工作次数有所减少,减少了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加强了厉行节约,减少了乡村振兴工作及市场监管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的费用。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1401.37元,减少63.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7473.37元,减少65.6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928.00元,减少48.5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的原因是基层减负,市场监管检查工作有所减少,减少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是加强厉行节约,减少了乡村振兴工作及市场监管工作发生的公务接待的费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本部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本部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41120.33元,比上年减少56639.66元,下降4.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了公务用车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及部分用于支付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的差旅费、培训费,因此机关运行费小幅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本部门日常公用支出,如: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车辆运行,工会经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10580600.96元,其中,流动资产107357.98元,固定资产10403857.58(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9385.4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处置房屋建筑物1402.92平方米,账面原值6645623.37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900236.4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340826.36元。本年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根据《中共普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级有关检验检测机构设置的通知》(普编办〔2024〕28号)等通知,将景谷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73项固定资产账面原值10781273.37元,账面净值9362899.22元,移交给普洱市检验检测院使用。其中其他业务用房1402.92平方米,账面原值6645623.37元;设备71个,账面原值413565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4143.64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4143.6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167.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167.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标本兼治,筑牢四大安全底线。严厉打击各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共办结一般程序案件137件,罚没金额702780.96元。开展商标使用、地理标志保护、非法集资广告、打假护牌等各类专项检查18次,检查各类经营户582户,查处商标侵权案件6件;“景谷象牙芒果”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于2024年4月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实现景谷地标商标零的突破;检查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425户次,学校食堂329户次,食品经营户6180户次。食品安全抽检1056批次,合格率97.62%,完成快速检测1223批次,合格率100%。完成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72户;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管理1793户;餐饮经营户风险分级管理2534户;培训从业人员6次850人次,开展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12次;开展“两品一械”经营使用单位飞行检查2次47户次,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565户次,发现药械化风险隐患87个,消除风险隐患87个;上报药品不良反应395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131例,化妆品不良反应51例;开展电梯保障工作8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96户次738台,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46份,发现安全隐患87个,已完成隐患整改;接到群众来人来电咨询375人次,受理投诉举报427件,挽回经济损失3.6847万元。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监督索引号53082401841401111
附件【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51023093411157.xlsx】
附件【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1023093411157.xlsx】
附件【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20251023093411157.xlsx】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备案号:滇ICP备17007832号-2 网站统计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