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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07日 16:17:26    来源:     编辑: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第39号),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2268号)及《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文件精神,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办水保〔20242号)《云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技术方案的通知》(云水保〔202412号)具体要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全面启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形成了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现对《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包括起草说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示意图、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详见附件)

二、公示方式: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jinggu.gov.cn/)。

三、公示时间:2025117日至2025126日。

四、参与方式:广大公众和社会各界可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五、邮寄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路6号;邮编:666499(请在信封上注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示”字样)

六、电子邮箱地址:jg2148@163.com 


附件:1.《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划定范围》起草说明

2.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示意图

3.普洱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区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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