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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相关规定,经药店主动申请解除服务协议,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与以下定点零售药店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现向社会公布。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险中心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解除医保定点服务协议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序号 | 定点零售药店名称 | 解除时间 |
1 | 普洱市一方药业连锁有限公司景谷华城映象小区大药房 | 2025年9月30日 |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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