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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24030007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镇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站)、平安法治办公室。
所属单位8个,包括:行政单位 1个,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
1.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人民政府
2.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财政所
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5.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交通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8.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8个。分别是:
1.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人民政府
2.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财政所
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5.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7.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交通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
8.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4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4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8人(离休0人,退休5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3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重要一年,也是推动产业转型发展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在镇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镇人民政府团结和带领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的重要回信精神,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强镇为统领,抓好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健康发展。2024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17.2亿元,同比增长10.5%;完成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773.14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773.13万元;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为15.18亿元、13.05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2.19亿元;高质量完成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普查单位5188家,较好地完成了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一)着力加快转型升级,产业发展质态向好。农业发展起势见效。粮食安全稳定生产,完成粮食播种15.25万亩,产量3.8万吨,实现产值1.1亿元。特色经作发展迅速,完成烤烟种植3.78万亩,收获烟叶10.21万担,实现烟农收入1.72亿元;完成蔗糖种植6.5万亩,实现蔗农收入1.13亿元;茶叶种植4.8万亩,认证有机茶园3.94万亩,采摘鲜茶3904吨,实现茶农收入1.3亿元。畜牧业稳步发展,完成牲畜存栏4.5万头,出栏4.1万头,禽类存栏45.57万羽,出栏65.91万羽,完成青贮饲料加工10万余吨。现代农业有力发展,扎实推进普洱永平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建设;投入650万元,实施永平镇芒东村现代化冷链设施建设;投入中央衔接资金301.68万元,实施迁营村蔬菜基地种植项目和永平镇魔芋种植基地项目建设。完成蔬菜种植4.3万亩,鲜食玉米5943.8亩,实现菜农收入2.4亿元。工业经济平稳向好。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实施费竜村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车间项目建设;培育壮大茯苓生产加工企业16家,茯苓种植备案86户,完成茯苓生产加工5万吨;深入推进木材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积极筹建林产行业协会,木材交易市场更加规范。全年完成木材采伐35.2万立方米,同步增长6.9万立方米,实现林业加工总产值2.46亿元。
(二)着力巩固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扎实有力。持续抓好动态监测帮扶,精准新识别纳入监测对象44户131人,稳定消除风险54户178人,风险总体可控。抓牢脱贫人口增收工作,实现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16982.37元,同比增长7.92%。充分发挥金融保障作用,发放脱贫小额信贷资金208户925.38万元,发放贷款贴息资金114.81万元。有力落实“双挂”“双绑”机制,349名领导干部结对帮扶监测户452户;采取“龙头企业+党组织+合作社+农户”双绑模式,实现2818户脱贫户和监测户与11家企业、6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实现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农户利益联结全覆盖。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探索“抱团发展+自主发展”的规模化、组织化发展模式,建立合作社165个,实现劳务输出495人;投入700万元,完成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建设。全镇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1311万元,永裕社区、箐门口村实现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超100万元以上。实施“头雁培养计划”和“归雁回引工程”,储备优秀人才146名,回引人才23名。乡村建设扎实推进,高质量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入库,积极推动集镇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完成宅基地审批449宗,农村设施农用地备案56宗,发放村庄规划许可10宗;顺利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完成30个村453个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实测工作。全力盘活闲置资源资产,认真梳理全镇43个经营性帮扶产业项目资产和易地搬迁原居住地耕地资源,按照“四个一批”的整体思路,招引12家优质企业到永平投资兴业,盘活耕地资源1万余亩。
(三)着力强化项目建设,城乡发展同步提升。基础条件稳步改善。投入400万元,完成双龙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建设;投入300万元,完成迁糯村小红旗、蒿枝林、新平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投入697万元,完成2023年芒费村那拐道路硬化2.66公里和2024年迁糯村腊马河道路硬化9.3公里;加强对乡道和村组道路的管理养护,保障道路安全畅通。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投入77.39万元,完成2023年—2024年农村饮水维修养护工程;投入省级衔接资金24万元,完成新塘村平掌组饮水保障项目建设。重点项目有力推进。耕地占补平衡项目顺利推进,芒腊、芒老2个续建项目完成入库,新增水田663.69亩,新增旱地147.47亩;勐嘎会勤项目完成县级初验,团结明竹棚项目顺利开工。深入实施“双碳”战略,完成倮练村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全容量并网,实现发电941.99万千瓦时;完成程铁村、老易村“茶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茶园土地租赁协议签订5200余亩,顺利推进220kV升压站建设;40兆瓦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清洁能源结构持续优化。集镇街道更新改造扎实推进。完成垃圾临时堆放点建设10个,疏通改造排污、排水沟1300米,主街道路面改扩建11600平方米,修复人行道3000平方米,道路划线23587米,道路绿化960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442盏,集镇基础设施全面提升。
(四)着力抓好生态建设,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纵深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举报问题有效整改。学习和推广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永兴“示范村”创建,完成“提升村”创建37个,“千万工程”提升村、示范村创建评分均达90分以上;完成绿美乡村点位打造36个;栽种苗木1791株,新增绿化面积9474平方米。完成户厕改建480座。高标准完成土壤普查工作,土壤环境安全可控。持续加大林政资源管理,核实森林督查图斑621个549.4公顷,完成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图斑普查22706个。有效夯实“林长制”工作,设立林长460名,实现三级林长全覆盖。积极推进有害生物和外来物种入侵防治工作,严厉打击森林违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持续推行“河(湖)长制”工作,加强重点河道治理,开展巡河(湖)3500多次,清河(湖)行动70次,完成河(湖)遥感图斑整改35个,完成河库“两违”整改21个,清理河(湖)“四乱”点位47个,清理河道垃圾300余吨。持续开展“街长制”,组织开展集镇综合治理“百日攻坚”文明卫生监督行动,集镇环境卫生有效改善。
(五)着力改善民计民生,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持续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巩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果,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优质生达172人,优质生逐年增加;高考本科上线5人,专科上线355人,上线率98.1%。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助推紧密型医共体优质医疗资源整合,完成中心卫生院功能提升改造,有效提升医疗救治服务水平,永平中心卫生院通过云南省重点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和国家推荐标准“回头看”省级验收。社会保障提质增效,完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40930人,医疗保险年参保65029人,特殊人群百分之百的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发放城乡低保金1087.93万元、临时救助金65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90.1万元;深入推进“一老一小”建设,优化集中供养人员生活环境,发放城乡特困供养金420.36万元、高龄津贴140.69万元、困难老人10.95万元,发放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补助金24.1万元;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12次,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积极拓宽就业渠道,举办实用技术、网络创业等技术培训16期2400余人次,组织招聘会5场次,实现劳动力转移就业27878人,开发乡村公岗270人。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老体协、科协等人民团体作用,社会事业不断加强,双拥共建、国防动员、基层武装部规范化建设、部站融合建设、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取得可喜成绩,完成优待证办理910人,优抚对象359人,发放优抚救助补助306.75万元,全年共有23名适龄青年应征入伍。
(六)着力强化基层治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探索更多盘活土地经营权的有效途径,培育以农民合作社为重点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规模化、产业化生产经营,分享更多增值收益。扎实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有执法证人员65人,切实增强综合行政执法力量。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完成2023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957.71亩,整改率达91.64%;完成2024年耕地流出问题整改351.55亩,整改率达96.32%。严厉整治“两违”违法行为,完成重点区域整治51宗38.67亩。社会稳定有序保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治理重心下移,完善网格化+综治中心的基层治理机制,努力把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化解在基层,全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46件,完成矛盾纠纷化解122件,调解成功率达83.6%,受理来信来访51件180人次,办理网上信访15件,办结率100%。“普洱市12345政府热线”平台交办117件,答复108件,办结率92.3%。扎实做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安保维稳工作。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连续两年零命案发生。从严从实抓好特种设备、烟花爆竹、危化品、城镇燃气、道路交通、森林防火、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安全整治。投入163万元,完成南谷村上南谷地质灾害治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
(七)着力提升政府效能,自身建设全面加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配合完成机构改革任务,深化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锻造敢闯敢试、善作善成的干部队伍铁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助企纾困,新增达限企业2户,招商引资签约入库项目1个,备案项目2个,持续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帮助重点企业融资2856万元。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八五”普法,持续巩固“普法强基补短板”成果,累计开展法治宣讲培训69次,开展综合宣传314场24730人次。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部署,做到上级有安排、政府有行动、落实有力度。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累计办结人大代表意见建议18件。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话语权。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决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精神,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全面推行政务、财务、村务公开,让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相关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87,731,359.3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7,731,359.3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481,466.59元,增长23.1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481,466.59元,增长23.13%;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永平镇2024年度项目支出增加,2024年永平镇大力发展村级经济和村小组人居环境,建设费竜村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车间项目、建设芒东村现代化冷链设施项目、勐嘎村新平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87,731,359.38元。其中:基本支出38,198,013.20元,占总支出的43.54%;项目支出49,533,346.18元,占总支出的56.4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481,466.59元,增长23.1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983,776.74元,下降9.44%;项目支出增加20,465,243.33元,增长70.4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永平镇2024年度项目支出增加,2024年永平镇大力发展村级经济和村小组人居环境,建设费竜村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车间项目、建设芒东村现代化冷链设施项目、勐嘎村新平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198,013.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6,557,000.71元,占基本支出的95.7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41,012.49元,占基本支出的4.30%。人均日常支出235,790.20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533,346.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131,460.00元。
1.永平镇费竜村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车间建设资金项目经费7,900,000.0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费竜村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车间建设支出。
2.永平镇芒东村现代化冷链设施建设资金项目经费5,064,960.67元,主要用于永平镇芒东村现代化冷链设施建设资金支出。
3.永平镇费竜村农产品烘干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项目经费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费竜村农产品烘干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项目支出。
4.永平镇勐嘎村新平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资金项目经费3,529,580.62元,主要用于永平镇勐嘎村新平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支出。
5.2024年烟叶税分享项目经费2,570,369.37元,主要用于永平镇开展全镇的工作经费。
6.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迁糯村新平小组、蒿枝林小组、小红旗小组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支出。
7.永平镇双龙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双龙村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支出。
8.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非直达)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99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永平镇森林资源管护员劳务费等。
9.2023年核心烟区及烟叶资金项目经费1,318,714.1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烟叶发展工作经费。
10.永平镇勐嘎村小新寨村民小组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及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经费998,200.0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勐嘎村小新寨村民小组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及附属设施建设资金支出。
11.违法用地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374,006.87元,主要用于以前年度建设项目用地罚款专项项目支出。
12.程铁村、老易村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征地、青苗补偿资金项目经费805,980.00元,主要用于程铁村、老易村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征地、青苗补偿资金支出。
13.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经费800,000.0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2024年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14.芒腊村占补平衡工作项目经费701,055.01元,主要用于芒腊村占补平衡工作经费支出。
15.永平镇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费项目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费支出。
16.永平镇2024年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队项目经费446,670.0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2024年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队资金支出。
17.2024年度永久基本农田流出图斑整改项目经费366,291.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度永久基本农田流出图斑整改资金支出。
18.永平镇团结村彭家村民小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320,019.9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团结村彭家村民小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19.永平镇团结村贺蚌村民小组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团结村贺蚌村民小组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资金支出。
20.2022年省级厕所改造补助项目经费299,751.50元,主要用于2022年省级厕所改造补助资金支出。
21.村庄规划编制服务项目经费297,500.0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村庄规划编制服务经费支出。
22.村庄规划编制服务工作项目经费280,000.00元,主要用于村庄规划编制服务工作经费支出。
23.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在延长30年工作经费项目经费276,800.0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在延长30年工作经费支出。
24.永平镇迁糯村国庆三村民小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249,736.95元,主要用于永平镇迁糯村国庆三村民小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5.永平镇迁糯村松树林村民小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经费249,515.1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迁糯村松树林村民小组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26.永平镇迁毛村帮东村民小组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经费229,228.05元,主要用于永平镇迁毛村帮东村民小组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27.永平镇芒费村鲜食玉米产业发展项目经费200,000.0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芒费村鲜食玉米产业发展项目资金支出。
28.团结村贺蚌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经费115,300.0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以前年度团结村贺蚌组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建设资金支出。
29.景谷县永平镇双龙村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项目经费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景谷县永平镇双龙村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项目支出。
30.景谷县永平镇永裕社区农产品分拣中心建设项目经费499,300.00元,主要用于景谷县永平镇永裕社区农产品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31.永平镇迁营村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经费2,392,400.0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迁营村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32.永平镇新塘村平掌村民小组饮水保障建设项目经费239,760.0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新塘村平掌村民小组饮水保障建设项目资金支出。
33.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经费425,001.97元,主要用于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支出。
34.2024年驻村队员食宿补贴项目经费715,05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驻村队员食宿补贴资金支出。
35.政府日常运转项目经费607,355.60元,主要用于政府日常运转经费支出。
36.2023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目经费297,2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
37.景谷县第二中学补助项目经费276,580.00元,主要用于景谷县第二中学补助资金支出。
38.2024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省级财政补助项目经费245,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支出。
39.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项目经费187,000.00 元,主要用于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支出。
40.2020年市级第四季度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项目经费150,000.00元,主要用于2020年市级第四季度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福利项目专项资金支出。
41.永平镇费竜村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管理项目经费123,700.0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费竜村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管理资金支出。
42.2023年度经济工作考核骏马奖项目经费12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度经济工作考核骏马奖资金支出。
43.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出。
44.2023年烟叶税分享项目经费90,4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烟叶税分享经费支出。
45.2024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项目经费94,64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资金支出。
46.永平镇2024年市级财政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项目经费72,000.0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2024年市级财政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资金支出。
47.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项目经费70,000.00元,主要用于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支出。
48.永平镇2024年省级森林防火项目经费65,000.0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2024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支出。
49.2024年统战专项项目经费58,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统战专项资金支出。
50.市级改造项目经费57,400.00元,主要用于改造市级资金支出。
51.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项目经费57,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支出。
52.2022年民政事业专项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2022年民政事业专项资金支出。
53.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项目经费49,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支出。
54.永平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项目经费41,335.70元,主要用于永平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费支出。
55.市级森林防灭火三.三制专项项目经费39,000.00元,主要用于市级森林防灭火三.三制专项经费支出。
56.2024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两员”流量补助项目经费34,4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两员”流量补助资金支出。
57.2024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专项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支出。
58.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作项目经费19,071.77元,主要用于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经费支出。
59.2023年补选人大代表工作项目经费17,272.00元,主要用于2023年补选人大代表工作经费支出。
60.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魔芋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项目经费16,8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魔芋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资金支出。
61.永平镇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永平镇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512,872.5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63%。与上年相比增加9,556,488.54元,增长13.66%,完成年初预算的167.4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15,53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58%,完成年初预算的92.84%。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开支,具体为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工作产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苦日子”,各项工作经费支出减少,因此未完成年初预算。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无国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69,409.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工资;此项预决算无差异。
5.教育(类)支出276,58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景谷县第二中学补助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景谷县第二中学补助资金属于项目支出,未安排年初预算,因此实际支付金额超出年初预算安排。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807,5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2%。完成年初预算的96.86%。主要用于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苦日子”,厉行节约,办公经费支出减少,因此未完成年初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989,66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3%。完成年初预算的82.63%。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支出949,720.21元、养老保险1,881,203.04元、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资金280,000.00元、公益性岗位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资金94,640.00元、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0,0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798,376.95元、死亡一次性抚恤金72,191.00元、日间照料中心项目资金50,000.00元、行政事业单位遗属补贴157,079.60元、行政事业单位残疾人保障金89,698.97元、职业年金记实516,751.0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职业年金纪实、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支出为项目支出,年初无预算安排,因此实际造成预决算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83,365.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完成年初预算的95.62%。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员工资295,550.00元、2023年独生子女保健经费27,460.00元、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缴费1,860,355.9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转移支付(对下)结算补助资金79,200.00元未安排支付、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调出社会保险缴费未全额支出,因此造成预决算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9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永平镇森林资源管护员劳务费、管护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森林资源管护员劳务费为项目支出,因此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92,58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永平镇交通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和综合执法队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此项预决算无差异。
12.农林水(类)支出56,014,058.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45%。完成年初预算的72.14%。主要用于县永平镇农业服务中心和林业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和公用经费等支出7,417,041.64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12,681,580.00元、2023年核心烟区及烟叶资金1,318,714.10元、2022年省级厕所改造补助资金299,751.50元、2023年天保工程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97,200.00元、2023年烟叶税分享经费90,400.00元、2024年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30,000.00元、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57000.00元、2024年度永久基本农田流出图斑整改资金366,291.00元、2024年烟叶税分享经费2,570,369.37元、2024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魔芋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的补助资金16,800.00元、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在延长30年工作经费276,800.00元、景谷县永平镇双龙村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专项资金2,000,000.00元、景谷县永平镇永裕社区农产品分拣中心建设项目资金499,300.00元、芒腊村占补平衡工作经费701,055.01元、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金2,000,000.00元、村畜牧兽医员工资72,000.00元、林业助理员工资59,685.00元、市级森林防灭火三.三制专项经费39,000.00元、永平镇2024年森林草原专业防灭火队资金446,670.00元、永平镇2024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65,000.00元、永平镇2024年市级财政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资金72,000.00元、永平镇费竜村农产品烘干生产线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00元、永平镇费竜村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车间建设资金7,900,000.00元、永平镇费竜村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产品加工车间建设项目管理资金123,700.00元、永平镇芒东村现代化冷链设施建设资金5,064,960.67元、永平镇芒费村鲜食玉米产业发展项目资金200,000.00元、永平镇勐嘎村新平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资金3,529,580.62元、永平镇迁营村蔬菜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2,392,400.00元、永平镇新塘村平掌村民小组饮水保障建设项目资金239,760.00元、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187,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调出人数多,年初预算工资保险等支出有结余;2024年末村干部出入大,村组干部工资福利结余,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苦日子”,厉行节约,办公经费支出减少,因此造成预决算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425,001.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公路日常养护及养护员工资支出425,001.9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公路日常养护及养护员工资属于项目支出,未安排年初预算,因此实际支付金额超出年初预算安排。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19,071.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完成年初预算的18.16%。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工作经费支出19,071.7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苦日子”,厉行节约,经费支出减少,因此未完成年初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永平镇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永平镇增减挂钩项目工作经费属于项目支出,未安排年初预算,因此实际支付金额超出年初预算安排。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50,1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0%。完成年初预算的73.40%。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1,350,1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公积金在2025年1月补缴,因此未完成年初预算。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主要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永平镇2024年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属于项目支出,未安排年初预算,因此实际支付金额超出年初预算安排。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2,500.00元,决算为192,645.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4,382.79元,下降68.7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5,500.00元,决算为153,465.3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66%,完成年初预算的57.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1,000.00元,决算为39,1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34%,完成年初预算的7.8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99,732.79元,下降7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4,650.00元,下降38.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1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650.00元,下降38.6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32,500.00元,支出决算为192,645.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5%,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4,382.79元,下降68.7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66,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5,500.00元,决算为153,465.3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8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1,000.00元,决算为39,1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苦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加强了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的管理,公务接待均在政府食堂进行,不在饭馆、餐馆进行接待,因此公务接待费减少,所以经费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99,732.79元,下降72.2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650.00元,下降38.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91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4,650.00元,下降38.6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苦日子”,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加强了厉行节约,公务接待的管理,公务接待均在政府食堂进行,不在饭馆、餐馆进行接待,因此公务接待费减少,所以经费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人民政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1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2024年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6,959.29元,比上年增加1,551,016.29元,增长2,042.34%,主要原因是包含了永平镇8个单位的运行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费、电费、办公费、邮电费、残疾人保障金、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资产总额93,056,867.40元,其中,流动资产65,834,029.51元,固定资产26,953,693.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2,588.56元(净值),其他资产146,555.54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2,664,393.22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07,38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796.41平方米,账面原值2,779,179.04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15,9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05,300.3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60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5,300.3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95,300.3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95,300.30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1%。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403000701111
附件【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1023105623725(1).xlsx】
附件【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决算报表部分)20251023105623725(1).xlsx】
附件【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永平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绩效自评部分)20251023105623725(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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