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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82403000801000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本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制办公室。
所属单位4个,包括:行政单位 1个,事业单位3个,其中:财政补助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
1.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人民政府
2.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党群服务中心
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分别是:
1.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人民政府
2.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党群服务中心
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关键之年,是深入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也是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极富挑战、极不容易的一年。一年来,面对大事要事难事叠加的繁重任务,面对新情况新挑战交织的复杂局面,我们团结和依靠全镇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带领全镇上下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在应对挑战中砥砺奋进,在苦干实干中收获进步,积极推动产业聚势、生活提质、幸福跃升,社会治理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向好。
过去一年,我们全力以赴抓经济、提质效,发展态势更加稳健。经济发展稳中向好。2024年,地方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8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95.59万元的143.1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28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2295.59万元的143.19%;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2.7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32亿元,同比增长1.52%。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有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主体提质增量,完成个体工商户新增96户,企业新增12户。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协调工作,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问题,排查走访注册辖区内融资平台经营主体811家,提交贷款申请26家,发放贷款26家,发放金额541万元。持续做好招商引资,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全年招商引资签约1.01亿元,同比增长37.6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1亿元,同比增长0.92%。坚持助企纾困,优化服务带动发展,帮助企业解决征地纠纷26起,完成矿山征地49亩,营造优质营商环境。村级经济稳步提升。开展“三资”监督管理专项行动,加强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通过招商引资、土地流转、产业发展等方式不断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11个村集体经济总收入达307.1万元,经营性收入达119.41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均达到20万元以上。债务风险有效化解。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梳理盘活正兴镇滇南黑猪收储养殖实训基地闲置资产,有效促进产业发展,避免资产闲置,推进历史债务化解。积极争取化债政策及中央支持化债新增债券额度,始终秉持“不再将历史遗留问题留给历史”的理念,全面准确排查梳理政府历史债务,录入债务系统165笔,2613.54万元。扎实开展易地搬迁农户借款资金收回工作,针对不同群体,分类施策依法收缴,累计回收借款本息金额460.62万元。
过去一年,我们埋头苦干抓产业、守底线,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推动产业发展。坚持稳住粮食种植面积,落实粮食生产总任务5.16万亩,产量1.2万吨,顺利实施大豆玉米带状复合项目150亩,玉米单产提升项目1000亩,油菜扩种项目1700亩。扎实抓好畜禽生产,完成肉类总产量447.83吨,生猪存栏26873头,家禽存栏19.28万羽。全力推进重点农产业高质量发展,种植雪茄烟50亩,收购烟叶48.7吨,实现产值34万元;完成烤烟种植2300亩,收购烟叶6000担,实现产值994.9万元;完成蔬菜种植10316亩,产量22059吨;完成2023/2024年榨季新植甘蔗2892.6亩,甘蔗种植总面积5815.2亩,产量29076吨,实现产值1337.5万元;完成魔芋种植819亩,产量1200吨,实现产值856万元;完成茯苓种植备案手续170户,备案原料1739.5立方米,伐桩64681棵,预计产值1500余万元。坚决守护耕地红线。严格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红线意识,树牢底线思维。举全镇之力,完成2023年度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325个,面积1035.12亩;完成2024年疑似耕地流出问题图斑整改101个,面积413.36亩;完成2024年新增永农图斑整改94个,面积382.67亩;完成历年卫片图斑核查整改15个,2024年新增卫片图斑整改22个,深入开展全镇43宗设施农用地大棚房问题核查工作。推动勐烈村耕地占补平衡工作高效落实,预计补充新增耕地210亩。严格执行农村住房建设行为监督管理,完成69宗农村宅基地审批备案。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织牢织密防返贫监测网,开展12次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新识别监测对象20户68人,消除风险18户61人,办结“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救助申请134条。全面落实“四个不摘”工作要求,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全镇无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学生,5934人低收入人口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补助医疗救助金额8.23万元;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项目1户,农房抗震改造工程项目5户;开展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工程4件。坚持多措并举促农增收,对标落实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稳固、饮水安全、兜底保障等帮扶措施,为全镇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制定增收措施18971个,发放小额信贷140户626.3万元,发放雨露计划补助229户54.95万元,发放外出务工交通补贴7.15万元,外出务工生活补助3.03万元,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农村劳动力185人,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90人,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人均纯收入同比增加10.11%。有效改善人居环境。深入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结合“门前三包”“村规民约”等制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全年共开展村组、集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行动300余次;坚决遏制私搭乱建、占道经营等行为,拆除私搭乱建120余处,完成集镇垃圾露天填埋场整治,完成农村卫生厕所改建140座。深入学习推广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投入项目资金250.94万元,完成波云村河口村民小组人居环境示范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进镇村绿美行动,完成绿化面积1710平方米。组织开展人居环境“擂台比武”活动,推动各村以赛促学、交流经验,补齐短板弱项,激活人居环境整治的内生动力。
过去一年,我们坚定不移抓项目、促发展,发展后劲明显增强。项目建设务实高效。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的发展理念,全力以赴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投入衔接资金60万元,建设正兴镇景南村农特产品冷藏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衔接资金56万元,建设正兴镇魔芋种植基地建设项目;投入衔接资金3万元,建设正兴镇自发搬迁群众住房安全保障项目;投入项目资金118万元,完成正兴镇敬老院消防设施改造项目;投入项目资金60万元,完成正兴镇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交通短板实现突破,全力以赴做好老景普公路改(扩)建项目前期服务协调工作,项目于11月30日顺利开工;聚焦村组交通基础设施短板,投入项目资金341.92万元,完成新寨村小河村民小组村组道路硬化;投入项目资金21万元,完成翁安村大河边漫水涵桥项目建设;全力协调服务通达村帕主河桥建设项目顺利复工;完成帕庄河村民小组安全通道项目建设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波云村、勐烈村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储备项目前期测量工作;成功申报项目资金161.48万元,计划2025年建设景南村疙瘩林、老姚寨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文旅发展初显成效。紧紧围绕“以农促旅、以旅彰文、以文塑旅、以旅兴农”的发展思路,以勐乃村大寨农文旅融合发展一期项目为依托,投入项目资金800万元,建设勐乃村大寨农文旅融合发展二期项目,创新发展“农业+旅游”“文化+旅游”“康养+旅游”的融合发展模式。精心举办2024年正兴勐乃“巴达·喃咪”泼水节系列活动,接待游客2万余人,带动消费600万余元,现场直播在线观众4000余人,活动期间照片展示量10万余次,进一步增强正兴普洱市一小时经济圈、景谷县东南大门的地理优势影响力,提升正兴“周末旅游目的地”吸引力。
过去一年,我们尽心尽力听民意、强保障,民生福祉更加殷实。教育成效不断提升。坚持教育优先战略,严格落实“两免一补”、雨露计划等教育惠民政策,发放各类教育补助46万元;充分整合优化教育资源,完成新寨村小学校点撤并工作,紧盯校点撤并后学生生活学习问题,持续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守牢教育安全底线,结合“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全面开展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场次,社会治安集中清查18场次,清查各类行业场所、学校400余次。2024年,正兴小学“小升初”考试综合成绩全县排名第6名,正兴中学中考综合成绩荣获全县第1名,超额完成县教体局下达的优秀生目标,突破五年以来正兴中考最好成绩。民生保障运行稳定。严格按照“有进有出、动态调整”原则对救助对象进行动态管理,2024年,全镇新增低保对象70户150人,取消55户188人,发放低保救助金458.55万元,新增特困供养21人,调整取消17人,发放特困供养保障金156.76万元,为64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3万元。动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18012人,参保率93.62%,缴费率98.4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3301人,参保率94.59%,缴费率90%。切实做好“一老一小”关爱工作,开展“一老一小”探访1484次,为全镇477名80岁以上老年人发放高龄补贴49.87万元,发放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资金10.6万元。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3.47万元,发放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36.88万元。武装工作落实有力。积极做好国防动员工作,18周岁青年兵役登记率100%,完成征兵7人,组建30人基干民兵队伍,完善基层武装部“三室一库”规范化建设。认真做好拥军优属工作,发放慰问金28人1.4万元,发放优抚对象“八一”慰问金133人1.33万元,军政军民团结良好局面持续巩固发展。医疗卫生扩优提质。全力保障孕产妇生命安全,完成孕产妇健康管理建册35人,管理高危孕产妇9人;完成两癌筛查1464人次、艾滋病筛查12751人次、心脑血管疾病筛查3783人次、结核病筛查1800人次、中小学生脊柱侧弯筛查367人次。持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办理生育服务证56对,申报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36人,育儿补助36人。始终把群众健康放在首位,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组织开展爱心义诊、健康体检、助残等实践活动4次200余人,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14592人,电子建档率91%,家庭医生签约8325人。不断提升医务人员服务水平,38名医务人员完成“基层医疗卫生人员技能培训”学习,5名村级医务人员获得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资格。文体事业蓬勃发展。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开展送戏下乡、文艺演出等各类活动13场次,组织通达村“绵羊舞”队参加各类表演5次;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46次,参与志愿者618人,开展农家书屋阅读活动34次1800人;常态化开展“扫黄打非”宣传教育检查系列活动6次,引导居民群众树立良好的社会风气。
过去一年,我们持之以恒抓治理、提质效,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生态治理有力有效。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扎实推进河(湖)长制,镇村两级河长常态化开展河长巡河1020次,开展河长清河行动23次,清理打捞各类垃圾、淤泥等30余吨,实现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强化巡林护林情况监督检查,全年巡林4317次;扎实推进森林防火工作,发放宣传材料11000份,收缴火种528具,查处野外违规用火2起,全年无大型森林火灾发生;完成森林督查、林草湿荒图斑监测10728个8527.21公顷的调查核实举证工作;进一步盘活“小、微、散”林地林木资源,依法实施林木采伐行政许可,审批办理限额林木采伐123份。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重大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平安正兴有效巩固。坚持以平安建设为基础,凝聚工作合力,严打严防违法犯罪,全镇连续六年无命案发生,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全年接处各类警情120余起,查处行政案件16起,立刑事案件7起,完成23名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排查矫正对象安全稳定情况747人次。紧扣“八五”普法工作要点和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开展普法宣传429场次,入户宣传1100场次,发放普法宣传材料2500余册,受教育群众16000余人。着力筑牢全民反诈之盾,动员群众安装国家反诈APP6576人。化解各类信访及矛盾纠纷问题,防止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事件发生,共组织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8件,成功调处63件,调处率80.8%,共受理信访事件85件,办结79件,办结率92.9%。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深入推进,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扎实有效,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持续提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获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6个,形成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大好局面。安全底线持续筑牢。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实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分层分级包保工作,包保食品安全主体223个,排查餐饮行业21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7处,发放食物中毒防控告知书4863份,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压实辖区重点场所安全生产责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46份,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大检查216次,完成各类应急演练3次。聚焦农村自建房及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共排查房屋4556户,完成整改19户,开展燃气排查8次。全面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制定并完善防汛、地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充实应急队伍、保障应急物资,全力筑牢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线。
过去一年,我们驰而不息抓效能、转作风,自身建设显著提升。依法行政落细落实。全面深化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机构编制改革,完成5个办公室改设,新成立2个中心、1个执法队,稳妥安置分流涉改干部职工,确保责任明晰,工作不断档。有序开展全镇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加强政府履职能力,结合乡镇明责、赋权、扩能改革工作,承接县级职能部门权力下放94项,依法依规开展执法行动,共受理案件62件,办理案件44件,开出罚没29件,罚款金额17.02万元,已缴纳罚款26件15.22万元。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3万件,政府信息公开15条,接收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馈诉求件20件,按时答复19件,正在办理1件。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建议,人大主席团列席政府班子会议3次,办结人大代表建议18件,办复率100%。作风建设扎实有效。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教育,切实提升学习教育的有效性,推动全镇上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提质提效。持续深化作风整顿,提升工作质效,全力根治干部职工“庸、懒、散、慢、拖”现象。2024年,共开展纪律督查9次,发布纪律作风督查通报7期,通报批评镇村干部57人,约谈13人。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履行“一岗双责”“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完成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落实“清廉景谷”建设“10个专项行动”目标任务,深入推动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2024年,共核查各类问题线索8条,予以了结3件,立案办结5件,给予党纪处分5人,提醒谈话8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财务管理、项目管理等制度,从严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确保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公开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32870527.8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70527.88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44688.43元,下降3.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44688.43元,下降3.0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32870527.88元。其中:基本支出17587327.89元,占总支出的53.50%;项目支出15283199.99元,占总支出的46.50%;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44688.43元,下降3.0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4520.55元,增长0.14%;项目支出减少1069208.98元,下降6.5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87327.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347399.24元,占基本支出的92.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39928.65元,占基本支出的7.05%。人均日常支出283666.58元/年。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283199.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正兴镇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工作专项经费44376.80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事务支出。
2.易地搬迁后续发展及收回农户借款工作经费8000.00元,主要用于易地搬迁后续发展及收回农户借款工作培训费。
3.集镇管理运维经费202680.00元,主要用于集镇管理支出。
4.政府工作专项经费11827.24元,主要用于缴纳历年印花税。
5.公务接待费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政府公务接待费支出。
6.政府工作经费233512.60元,主要用于政府运转支出。
7.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省对下)专项资金6800.00元,主要用于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支出。
8.2023年9至12月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食宿补贴资金151300.00元,主要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食宿补贴。
9.2024年1至3月驻村队员食宿补贴资金101950.00元,主要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食宿补贴。
10.2024年驻村队员食宿补贴资金206050.00元,主要用于驻村扶贫工作队员食宿补贴。
11.2024年省级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生活补助资金88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生活补助。
12.旅游公厕管理经费21600.00元,主要用于旅游公厕管理人工费。
13.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资金3600.00元,主要用于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省级补助。
14.基层治理专干就业见习补助专项资金6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专干就业见习补助。
15.2024年省级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和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补助经费85000.00元,主要用于2024年省级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和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补助。
16.基层治理专干就业见习生活补助专项资金75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专干就业见习生活补助。
17.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省级财政补助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社区(村)基层治理专干待遇省级财政补助。
18.民政事业(第一批)专项资金2827.31元,主要用于敬老院水电费等运转支出。
19.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11000.00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
20.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0000.00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临时备用金。
21.计划生育奖励专项资金3170.00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事务支出。
22.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非直达)专项资金4163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护员工资。
23.村庄规划编制服务工作经费257500.00元,主要用于村庄规划编制测绘服务费。
24.村庄规划编制服务经费290000.00元,主要用于村庄规划编制测绘服务费。
25.市级财政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26400.00元,主要用于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
26.2024年永久基本农田流出图斑整改资金384429.00元,主要用于永久基本农田流出图斑整改劳务费。
27.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11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办公费。
28.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资金149050.00元,主要用于扑火队伙食费及工资。
29.市级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41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会议费、宣传费、物资费。
30.林草原防火工作经费2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办公费。
31.2024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25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会议费、宣传费、燃油费。
32.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26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专用设备购置。
33.正兴镇波云村河口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1756612.43元,主要用于正兴镇波云村河口村民小组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34.正兴镇勐乃村大寨农文旅综合发展(二期)专项资金8000000.00元,主要用于正兴镇勐乃村大寨农文旅综合发展(二期)建设项目。
35.正兴镇自发搬迁群众住房安全保障项目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正兴镇自发搬迁群众住房安全保障建设项目。
36.正兴镇景南村农特产品冷藏设施建设项目专项经费850.000元,主要用于正兴镇景南村农特产品冷藏设施建设项目委托业务费。
37.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60000.00元,主要用于正兴镇魔芋项目。
38.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130000.00元,主要用于驻村工作经费。
39.正兴镇景南村农特产品冷藏设施建设项目资金597881.42元,主要用于正兴镇景南村农特产品冷藏设施建设项目。
40.2020年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专项资金90000.00元,主要用于公墓建设。
41.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工作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工作支出。
42.正兴通达村帕主河桥建设项目资金500000.00元,主要用于正兴通达村帕主河桥建设项目。
43.2024年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22937.19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
44.2023年普通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24000.00元, 主要用于公路养护。
45.省道及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352370.00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
46.基层服务能力提升工作经费24806.00元,主要用于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工作经费。
47.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30000.00元,主要用于防汛应急救灾支出。
48.省级防汛应急救灾(第二批)专项资金10000.00元,主要用于防汛应急救灾支出。
49.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七批)专项资金29920.00元,主要用于自然灾害救灾支出。
50.第一批省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补助资金220000.00元,主要用于敬老院消防改造建设项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913027.8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9%。与上年相比减少1002166.43元,下降3.04%,完成年初预算的153.4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33162.5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4%,完成年初预算的96.51%。主要用于人大会议、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专项普查活动、工会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经费、人大代表活动经费、乡镇党委工作经费、乡镇党风廉政工作经费、人大代表履职补贴专项经费、2024年乡(镇)政协委员活动经费及联络经费等未全部完成支付。
2.无外交(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兵役征集、民兵经费、国防教育、国防动员综合协调能力建设、基层武装部建设发展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5000.00元未及时使用,支出为0.00元,因此未完成年初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1060.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完成年初预算的135.64%。主要用于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工资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保险基数上调,导致社区戒毒康复专职人员保险支出增加。
5.无教育(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66044.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3%。完成年初预算的66.36%。主要用于文化广播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有1人于2024年2月份开始发放退休工资,因此未完成年初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54345.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5%。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纪实支出,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支出,死亡抚恤金支出,临时救助支出、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养老服务、就业见习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临时救助资金支出、就业见习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年初无预算安排,因此实际支付金额超出年初预算金额。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07275.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6%。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2%。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服务、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保险基数提高,社保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416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正兴镇森林资源管护员劳务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森林资源管护员劳务费为项目支出,因此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3401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3%。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6%。主要用于正兴镇交通环保和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及正兴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工资福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进人员2名,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12.农林水(类)支出19103024.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86%。完成年初预算的212.71%。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经费支出、正兴镇波云村河口村民小组人居环境提升项目资金支出、正兴镇魔芋种植基地建设项目资金支出、正兴镇景南村农特产品冷藏设施建设项目资金及项目经费支出、正兴镇自发搬迁群众住房安全保障项目资金支出、正兴镇勐乃村大寨农文旅综合发展(二期)专项资金支出、驻村第一书记和乡镇工作队长工作经费支出、森林草原专业扑火队资金支出、2024年省级森林防火经费支出、第二批省级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支出、市级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支出、市级财政村级动物防疫员补助经费支出、村组干部工资及党建经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除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支出、村组干部工资支出、党建经费支出外其余项目经费均未安排年初预算,因此实际支付金额超出年初预算安排。
13.交通运输(类)支出899307.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公路日常养护支出、正兴通达村帕主河桥建设项目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年初预算,因此实际支付金额超出年初预算安排。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248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8%。完成年初预算的24.81%。主要用于普惠金融工作经费支出2480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苦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减少,因此未完成年初预算。
16.无金融(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7376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完成年初预算的82.58%。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公积金在2025年1月补缴,因此未完成年初预算。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699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省级防汛应急救灾资金支出、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第七批)专项资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该支出属于项目类支出,未安排年初预算,因此实际支付金额超出年初预算金额。
23.无其他(类)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支出,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400.00元,决算为65954.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962.30元,下降60.4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400.00元,决算为55954.1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84%,完成年初预算的27.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16%,完成年初预算的3.5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0962.30元,下降61.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5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5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85400.00元,支出决算为65954.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5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962.30元,下降60.4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400.00元,决算为55954.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2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决算为1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苦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0962.3元,下降61.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000.00元,下降5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0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0元,下降5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坚决贯彻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苦日子”的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厉行节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本年度公务接待费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大幅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人民政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1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人民政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019.26元,比上年减少7480.74元,下降10.6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用经费减少0.74元,政府工作经费增加33020元,2023年支出“骏马奖”奖励资金10500元,支出廉政文化建设项目经费3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正兴镇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资产总额10241420.07元,其中,流动资产6610168.42元,固定资产3629486.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765.09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07637.2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7114.2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6679.3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97881.42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8797.9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6679.33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6679.33元。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绿色环保支出总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经调整后的全年预算数,包括年初预算数和预算调增调减数,即:全年预算数=年初预算批复数+预算调增数-预算调减数。
基本支出: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82403000801111
附件【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20251023040246501.xlsx】
附件【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2024年度决算公开报表20251023040246501.xlsx】
附件【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正兴镇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2025102304024650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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