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住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举行七月集中学习
8月3日,自治县住建局党组理论中心组举行七月集中学习。深入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传达学习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普洱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视汇工作情况报告精神、学习《云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委办公室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景办发〔2020〕55号)相关文件要求,并对如何抓好贯彻落实作部署。
会议要求,要认真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把《规定》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和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加强宣传阐释,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做到学深学透。要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负责的政治担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进一步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切实推动住建行业工作。扎实抓好各项政策落实,各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逐一落实中央和省、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对各自所分管工作明确责任和重点,准确定位,理清思路,提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力求将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共同推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备案号:滇ICP备17007832号-2 网站统计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