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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20日,为加快推进单位建房小区房屋产权证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县住建局组织县自然资源局、县四机关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教体局、县农科局等相关部门召开单位建设小区房屋产权证登记办理质量验收推送会。
各参会部门对县四机关办公楼建设拆迁安置房小区、农业局住宿区经济适用房、教育局职工住宅楼建房小区、体育局综合楼建房小区的不动产权证登记办理历史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
会议明确,一是县四机关办公楼建设拆迁安置房小区,县住建局已出具《关于县四机关办公楼建设拆迁安置房小区房屋质量验收报告》,已达到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条件,由建设单位积极对接不动产部门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二是农业局住宿区经济适用房和教育局职工住宅楼建房小区,建设程序合法合规,相关手续资料齐全,已达到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建设单位应尽快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证。三是体育局综合楼建房小区,由建设单位提供竣工验收备案相关资料,完善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如竣工验收资料严重缺失的由建设单位聘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鉴定,取得相应的检测报告,作为竣工验收依据。完成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后对接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会议强调,根据自然资源部相关文件要求,已符合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的,各部门要加快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证,销号房屋产权证登记办理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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