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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6020/20251105-00003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
 发布机构  景谷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5-11-05
 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2025〕第61号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2025〕第61号 

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

景自然空规公开字〔2025〕第61号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工业园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向本机关提出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三十八 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10月30日作出了景谷林产工业园区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8公里场地平整项目下地块)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 用字第53082420250000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现予以公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