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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6020/20241021-00004  公开目录  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
 发布机构  景谷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  2024-10-21
 名称  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19号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19号 

行政许可决定公开书

景自然空规公开字〔2024〕第19号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 年10月15日向本机关提出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本机关受理后,经依法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 三十八 条第一款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规定。本机关于2024年10月15日作出了景谷县文体中心配套用房建设项目的行政许可决定(相关文书的编号: 用字第53082420240001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条第一款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现予以公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