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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云南省景谷县八落铜多金属矿勘探一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3017635(传真)
通讯地址:景谷县半坡路10号
邮 编:6664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云南省景谷县八落铜多金属矿勘探一期项目 | 云南省景谷县勐班乡勐班村 | 景谷庚崟山矿业有限公司 | 云南绿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单位为景谷庚崟山矿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在云南省景谷县勐班乡勐班村(八落村与勐班村毗邻处),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00°20′30.865″~100°22′36.865″,北纬23°09′30.251″~23°12′29.250″,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探矿面积6.13k㎡,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8.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5.7% 二、项目建设内容。
| 1、废气 (1)防治措施 ①探矿采取湿式作业的方法可降低粉尘的产生; ②对易起尘的作业场所采用湿法喷洒,抑制地面起尘,能够有效降低扬尘; ③探矿作业点周围土石方禁止露天堆放,用土工布进行遮盖,避免起风产生扬尘。对于已经探矿完成的点,应该及时清理废土石,进行恢复植被; ④粉尘污染主要对探矿作业人员影响较大,因此,探矿时员工应做好个体防护,配备防尘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 ⑤探矿作业点附近的坑探临时堆土场进行洒水降尘,减少粉尘的产生。 (2)防治措施可行性 由于探矿区占地较大,建设专用防尘喷雾系统投资过大造成浪费,且勘探作业面不固定,随勘探计划不断调整,不宜设置固定洒水系统,计划配备可移动洒水降尘装置对探矿作业点、内部道路进行每天1次降尘洒水,能减少大部分的粉尘,采用洒水车降尘可行。 由于坑探工程临时堆土场位置固定,宜设置固定喷雾降尘装置,不会明显增加物料的湿度。运输扬尘对运输路线沿途的村庄带来一定影响,通过加盖篷布的措施可大大减缓运输扬尘对沿线村庄的影响,篷布、防尘布等在市场上均能购买且价格较低。 综上所述,运营期废气在经拟采取的措施处理后,均能实现厂界达标排放,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明显影响,不会改变项目所在地空气环境功能,对保护目标的影响较小,因此,评价认为项目拟采取的废气污染治理设施是可行的。 2、废水 (1)防治措施 设置1个5m³的废水收集池,员工盥洗污水收集处理后回用厂区洒水降尘,设置1个5m³的化粪池用于收集处理冲厕废水,定期用于周边农地施肥,不外排;钻探作业点设置一个容积为1m³的沉淀池或收集桶,对冷却水收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若今后钻探过程中遇到突发事件出现涌水时,对钻孔进行抽水实验,将涌水引入临时沉淀池或收集桶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为保证钻探效果,应及时进行护孔堵漏工作。钻探结束后立即对洞口进行回填、封堵并及时设置明显标牌。 (2)防治措施可行性 员工盥洗污水排入废水收集池,废水排放量为0.4m³/d,冲厕污水排入化粪池,废水排放量为0.48m³/d,为保证废水在池内的停留时间(停留时间24h为宜)及短期储存能力,所建废水收集池、化粪池的容积为5m³,废水收集池处理后的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废水收集池能够完全容纳项目区产生的废水,且厂区洒水降尘用水量为2.35m³/d,能够完全消纳生活盥洗废水,不够的取自附近的山箐水。 因此,评价认为项目拟采取的废水污染治理设施是可行的。 3、固废 (1)防治措施 ①本项目主要的土石方工程即为槽探和坑探期间的表层土壤与风化岩石剥离、回填产生的土石方。根据现场勘查及建设单位资料提供,钻探和槽探工程产生的表土待一个探点结束后及时回用于绿化覆土;槽探和坑探期间地下掘进等将开挖的土石方量很少,坑探过程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可全用于矿山内部公路的铺垫养护,无多余的废土石、弃渣产生。坑探工程临时堆放的废土石应及时整平、压实,设置拦挡措施+简易截排水沟。确保不发生流失或崩滑而导致灾害。并注意观察,做好监测及预报工作; ②化粪池产生的污泥,污泥由周边农民清掏用作农肥。 ③项目运营期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后,清运至勐班乡垃圾收集点统一处理。 ④项目设备保养维修由维修公司检修,产生的废机油经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废油专用收集容器定期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破损,并由专人负责废矿物油的管理工作。 (2)防治措施可行性 项目表土临时堆场选址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Ⅰ类固废处置场场址选择的环境保护要求,选址及运行管理等均设置合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于垃圾桶后由环卫部门一并处置;项目设备维修产生废机油经密闭容器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处置率100%,不外排,不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运营期固体废物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因此,评价认为项目拟采取的固废处置措施可行。 4、噪声 (1)防治措施 为减小探矿活动噪声对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环评提出如下措施: (1)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或带隔声、减震的设备; (2)夜间禁止勘探活动; (3)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严守操作规范,以使设备时常处于良好运作状态,避免产生非正常运行噪声; (4)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合理安排运输时间,进出矿区车辆应安排在白天,禁止夜间运输;严禁车辆超速超载,经过村庄时禁止鸣笛、 (2)防治措施可行性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区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对敏感点的影响很小,不会造成噪声扰民。因此,评价认为项目拟采取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是可行的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修筑道路及施工场地,应根据自然条件及安全文明、环境保护等管理要求进行规划布置。 (2)修筑道路和施工场地尽可能减少土地的占用面积、树木与植被的破坏。需要并可移植的树木应尽量移植保存,用于项目施工结束的植被恢复或就近栽培。 (3)施工中剥离的土石方堆存于探矿作业点周边,应做好遮盖及拦挡,预防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尽量减少土石压占土地面积。 (4)公司应建立健全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制度,并严格予以执行。 加强矿区的安全环保管理,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环保的教育和培 | ||||||||||||||||||||||||||||||||||||||||||||||||||||||||||||||||||||||||||||||||||||||||||||||||||||||||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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