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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6021/20240315-00001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3-15
 名称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公示表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公示表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公示表

反馈问题

露天秸秆焚烧时有发生

责任单位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张海荣

联系电话

0879-5226788

整改目标

加强露天秸秆焚烧管控,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

整改措施

1.明确秸秆禁烧执法部门和有关单位责任,持续加强监督执法,依法查处大气污染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全覆盖

网格化监管体系。

2.高水平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实施好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抓好技术创新、典型示范,开展实施绩效评价;持续开展秸秆还田生态效应

监测,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和高效离田利用,不断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实现“以用促禁”,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6%以上。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制定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实施方案》《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成立了县

作物秸秆焚烧管控与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巡查检查,制止焚烧行为。在春秋季节生产收获季节,结合产业发展,深入开展秸秆利用指导与焚烧管理督导,抽调人员开展联

合巡查检查,发现并及时制止焚烧行为。

3.通过各种形式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与露天焚烧管控宣传培训,2022年度景谷县主要农作物秸秆产生量22.88万吨,利用量18.94万吨,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08%。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