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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6021/20240322-00001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3-22
 名称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公示表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完成公示表 


反馈问题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够

责任单位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张海荣

联系电话

0879-5226788

整改目标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开展学习,切实深化云南作为西南

生态安全屏障的认识,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意识明显增强,“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理念牢固树立,

正确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

整改措施

1.切实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充分运用好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等会议开展学习的基础上,坚持把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党校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实际行动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

思想,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2.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相关部署要求,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检查反思在立场、品质、能力、意志方面

存在的问题,从政治站位、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工作能力、工作作风、工作成效等方面,查找差距、剖析根源、明确方向,切实增强责任意

识,忠诚践行“两个维护”。

3.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着力打造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先

行区。以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和打造绿色经济示范区为抓手,持续推动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化,深入推进能源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构建绿色产业体

系,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4.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种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把生态环境问题查处作为检验“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强化“三线一单”约束,统

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逐一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举一

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全面督促整改到位,并按照相关要求完善整改台账,报市级验收销号。

整改主要工作

及成效

1.加强理论学习抓整改。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县委常委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学习及党校干部培训重要内容。2022年以来,举办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为主题的县

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次,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上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生态环保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以及典型案例通报4次。

2.强化统筹协调抓整改。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重点中心工作同

谋划、同部署、同落实。2022年以来,共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4次;召开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生态环保工作6次,研究解决

具体事宜8项;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3次。

3.全面梳理问题抓整改。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相关部署要求,分别于2022年1月27日、28日召开了县委常委班子、县政府党组班子中央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面梳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与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暨市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

会、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贯通起来,一揽子推进整改落实,清理“旧账”、解决“新账”。

4.强化执法监管抓整改。2022年依法对辖区内的污染源、建设项目等开展环境监察275人次,检查企业110家,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和污染纠纷56

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6份,查处各类生态环境违法案件21件,累计罚款612.8725万元。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化解环境信访投

诉,提升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