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索 引 号  6021/20240403-00001  公开目录  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  发布日期  2024-04-03
 名称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公示表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完成公示表 


反馈问题

部分县(区)和部门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艰巨性认识不足,在统筹谋划、工作推动上抓而不紧、动

作迟缓。普洱市于2022年1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并明确要求

各县(区)制定本级文件,思茅区、景谷县、孟连县直至2023年6月才印发实施。

责任单位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责任人

张海荣

联系电话

0879-5226788

整改目标

积极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迅速行动,认真研究,严格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出台

完善配套文件。

整改措施

1.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乡(镇)加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认识,统筹谋划,积极部署,明确责任

,细化目标,制定印发目标任务清单,定期调度,压茬推进各项工作。

2.进一步梳理排查污染防治攻坚战配套文件出台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澜沧江(景谷段)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

案。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景谷县于2023年5月18日印发了《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关

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并开展定期调度,压实责任。

2.景谷结合实际,修订更新污染防治攻坚战配套文件。于2022年印发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十

四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于2023年印发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柴油货车污染

治理攻坚战实施细则》,于2024年初印发了《景谷县深入打好澜沧江水系(景谷段)保护治理攻坚

战实施方案》《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