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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问题 | 部分县(区)和部门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艰巨性认识不足,在统筹谋划、工作推动上抓而不紧、动 作迟缓。普洱市于2022年12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并明确要求 各县(区)制定本级文件,思茅区、景谷县、孟连县直至2023年6月才印发实施。 |
责任单位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
责任人 | 张海荣 |
联系电话 | 0879-5226788 |
整改目标 | 积极落实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安排,迅速行动,认真研究,严格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出台 完善配套文件。 |
整改措施 | 1.督促指导各有关部门、乡(镇)加强对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认识,统筹谋划,积极部署,明确责任 ,细化目标,制定印发目标任务清单,定期调度,压茬推进各项工作。 2.进一步梳理排查污染防治攻坚战配套文件出台情况。结合实际制定出台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 ,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澜沧江(景谷段)保护修复攻坚战实施方 案。 |
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 1.景谷县于2023年5月18日印发了《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印发关 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明确责任,细化目标,并开展定期调度,压实责任。 2.景谷结合实际,修订更新污染防治攻坚战配套文件。于2022年印发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十 四五”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于2023年印发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柴油货车污染 治理攻坚战实施细则》,于2024年初印发了《景谷县深入打好澜沧江水系(景谷段)保护治理攻坚 战实施方案》《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
注:目前已全面完成以上整改工作任务。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及时反映。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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