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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关于景谷恒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
混凝土和2万立方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景谷恒源混凝土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混凝土和2万立方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0日-2025年4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3017635(传真)
通讯地址:景谷县半坡路10号
邮 编:666400
内容
要素 | 排污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
大气环境 | 水泥筒仓粉尘 | 颗粒物 | 6个水泥筒仓均设置1套36 型脉冲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 | 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厂界排放标准0.5mg/m3 | |
原料卸料、堆存、进料、输送粉尘 | 项目原料采用封闭式汽车运输至原料堆棚储存,原料堆棚为钢式大棚结构,除出入口其余全封闭。原料堆棚内顶部安装全自动喷淋抑尘装置;皮带输送机廊道上部加盖侧面密封,下部设有收料盘,物料装卸处配有喷淋装置。粉尘经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 | ||||
主机楼进料口粉尘 | 主机楼主体二层及以上部分、原材料上料、配料、搅拌等设施、设备均进行封闭处理,粉尘经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 | ||||
搅拌机粉尘 | 整个生产工艺为湿式作业,每台搅拌机主机自带36型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 | ||||
运输道路扬尘 | 厂区道路均已硬化,每天定期对路面进行清扫,出厂车辆通过洗车池清洗后方可出厂,粉尘经处理后呈无组织排放 | ||||
焊接烟尘 | 自然稀释扩散 | ||||
地表水环境 | 生产废水 | SS | 项目在厂内南侧设置1座总容积为190m3的三级沉淀池,并配套设置1台泥水分离机,用于对生产废水进行收集沉淀处理。 | 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
生活污水 | COD、 BOD5、 氨氮等 | 项目设置了2个容积分别为3m3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 进入项目南侧威远片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不外排。 | ||
初期雨水 | SS | 项目在厂区东南侧设置1个容积为274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 | 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 ||
声环境 | 生产设备 | 噪声 | 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a标准 | |
运输车辆 | 噪声 | 限速限载、禁止鸣笛 | 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 ||
电磁辐射 | 无 | / | / | / | |
固体废物 | 搅拌机、筒仓 | 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 | 作为项目生产原料综合利用 | 固废处置率100%。 | |
沉淀池 | 砂石、泥沙 | 作为混凝土骨料回用于生产,回用率约90%,其余不用回用的部分暂存于一般固废收集池,用于填路等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堆放。 | |||
实验室 | 实验室废弃混凝土块 | 堆存在一般固废收集池,用于填路等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堆放。 | |||
剩余商品混凝土 | 废商品混凝土 | ||||
养护成型 | 废边角料 | ||||
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能回收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 ||||
废机油 | 设置1间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50m2,设置相应的危险废物标识、台账。废机油采用专用容器进行收集,并将收集容器贴上标签,设置警告牌。 | ||||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项目柴油、废机油收集于专用柴油罐和机油桶内,柴油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58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地面和裙脚进行重点防渗措施,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 -7cm/s),或至少2 mm 厚高密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 -10 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化粪池、三级沉淀池、一般固废收集池进行简单防渗,渗透系数K≤1×10-7cm/s,其他区域采取硬化措施。 | ||||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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