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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普洱市景谷县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1日-2025年7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 话:0879-3017635(传真)
通讯地址:景谷县半坡路10号
邮 编:666400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综合污水处理站 | 臭气、氨、硫化氢、甲烷 | (1)污水设施构筑物采用地埋式,并进行加盖密闭和通气装置; (2)保持好氧生化池的曝气设备的高效运转和好氧生化反应池的溶解氧浓度,防止缺氧环境下厌氧产生恶臭; (3)增大污泥回流,以减少污泥量; (4)产生少量污泥及时采用生石灰消毒处置,杀死病毒和细菌,减少腐败恶臭; (5)对污泥处置场所喷洒除臭剂; | 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规定限值 |
其他异味 | 臭气、氨和硫化氢 | 通过采用带盖式可移动垃圾收集桶,化粪池密闭处理,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消毒等措施,有效减少异味产生量 |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标准限值 | |
汽车尾气 | CO、NOX和THC | 通过植物吸收,大气自然扩散处理 | 对环境影响小 | |
食堂油烟 | 油烟 | 设置1台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囱引至屋顶排放 | 对环境影响小 | |
地表水环境 | 综合废水排放口(DW001) | 流量、pH、COD、SS、粪大肠菌群、结核杆菌、BOD5、石油类、挥发酚、动植物油、LAS、总氰化物等 | 新增食堂废水依托现有隔油池(容积6m3)预处理后排入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其余新增废水(含门诊废水、住院废水和拖地废水)设置化粪池(容积不小于40m3)预处理后排入现有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水质水量调节+生物接触氧化+斜管沉淀+消毒,处理规模为350m3/d)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排入景谷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 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要求 |
声环境 | 人群噪声 | LeqA | (1)选用低噪声潜水泵、风机等设备,从源头上控制噪声排放; (2)水泵、风机等产噪设备采用建筑隔声; (3)加强设备管理,保证设备正常运转,避免由于设备故障产生较高噪声; (4)加强人群管理、减小噪声产生。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
设备噪声 | ||||
固体废物 | 门诊、住院过程 | 医疗废物 | 依托原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分类暂存各类医疗废物,其中,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定期交由普洱市金盛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清运处置;病理性废物定期交由景谷县火葬场焚烧处置;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定期交由红河州现代德远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 满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有关要求 |
污水处理站 | 污泥 | 消毒后委托红河州现代德远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4.3控制和处置要求 | |
化粪池 | 污泥 | |||
格栅池 | 栅渣 | 分类暂存于原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红河州现代德远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 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要求 | |
紫外线灯管消毒 | 废紫外灯管 | 在原有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分类分区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检验 | 废液 | 沿用原项目设置的带盖的专用收集桶收集后定期交由红河州现代德远环境保护有限公司清运处置 | ||
职工、病人、门诊人员 | 生活垃圾 | 分类收集于原有垃圾收集房,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处置率100% |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 (1)柴油等风险物质储存场所周边设防渗及围堰措施; (2)依托医疗废物暂存间已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露天堆放危险废物;已建立完善的台账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医疗废物应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清运处置;暂存间内定期采用紫外灯进行紫外线消毒; (3)依托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的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已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4)依托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与裙脚已采取防渗措施,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 |||
生态保护措施 | (1)项目施工期严格控制占地范围,减少占地破坏植被和水土流失; (2)运营期通过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减少水土流失,并严格执行各污染防治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 (3)充分利用项目区内空地进行植被绿化。 |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 (1)危险化学品泄漏及火灾应急防范措施 ①柴油等风险物质储存场所周边设防渗及围堰措施; ②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环境,远离火种、热源,密封包装,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③综合污水处理站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制备二氧化氯消毒用的A、B两粉剂分开堆放,严禁将拆开的A、B两粉剂直接混合在一起; ④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治包装及容器损坏; ⑤修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演练,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等应急物资; ⑥建立发生大气环境污染事故状态下人员疏散通道及安置等措施,设置专人定期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制定事故发生时对CO和二氧化氯的应急监测方案。 (2)医疗废水事故排放风险防范措施 ①必须加强对各类管道的维护,防止污水泄漏; ②在调节池设置水位控制自动开关。系统可根据调节池水位高低来控制提升泵的开启,满足调节池水位调节要求; ③由于水泵等设备长期运行,可能会因故障检修,维护保养而停机。为保证污水处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除了选用优质设备外,还应增加备用设备; ④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设专职人员通过专业培训上岗进行操作和管理,杜绝污水非正常排放; ⑤在综合污水处理站停电、设备损坏、停电检修等事故情况下,通过在调节池内人工投入消毒剂进行消毒,及时告知景谷县城市污水处理厂事故废水排放情况,景谷县城市污水处理厂通过采取调整工艺运行时长、加大消毒等工作,做好接收项目医院事故废水的准备,确保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且项目医院通过配备的备用发电机,避免综合污水处理站停电影响,通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减少设备损坏风险事故,因此针对综合废水无需单独设置事故池; ⑥若出现管道破裂或废水溢流等情况,立即报告医院部管理人员,立即封锁现场,对污染事故进行处理,对事故现场周边影响地区进行清理消毒,同时调查事故发生原因,防范事故再次发生。 (3)危险废物贮存风险防范措施 ①项目已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行分类管理; ②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志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并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和 警示说明; ③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④依托医疗废物暂存间已根据危险废物的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包装形式和污染物迁移途径,采取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以及其他环境污染防治措施,不露天堆放危险废物;已建立完善的台账记录(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医疗废物应已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清运处置;暂存间内定期采用紫外灯进行紫外线消毒。 ⑤依托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的地面、墙面裙脚、堵截泄漏的围堰、接触危险废物的隔板和墙体等已采用坚固的材料建造,表面无裂缝; ⑥依托医疗废物暂存间地面与裙脚已采取防渗措施,严格落实《医疗废物处理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39707—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 | |||
普洱市生态环境局景谷分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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