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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景谷县工信局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拓展公开内容,坚持重点推进,集中力量做好群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推动了安全生产检查以及其他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梳理和编目,专项检查整治等日常监管信息等都依法公开。同时,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促使景谷县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朝着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景谷县工信局以提升政务公开质量为主线,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创建工作,主动公开部门决算预算、机动车拆解、公平审查机制举报受理回应机制、岗位招聘等信息9条,均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景谷县工信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县工信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安排信息产业股专人具体承担、实施相关政务信息内容公开,不断完善政务公开责任、审议、反馈、备案、监督等制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依托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健全完善景谷县工信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做好栏目设置,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2023年未单独自行建设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
景谷县工信局为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监督保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主要抓,各股室积极配合,信息产业股具体经办。所有拟公开信息由分管领导、业务股室审查后发布,认真做好“三审三校”工作。二是强化部署研究,党组会议上重点强调,建立县工信局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任务,高效完成;三是及时发现整改,针对日常自查以及公开测评所显现的问题,及时按职能分配到各股室,积极整改。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
3.其他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3年,景谷县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完善,一是业务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公开实效、更新频率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景谷县工信局要积极参加县政府办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加强业务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同时加强局各股室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高各股室主动公开的积极性。同时,着重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本单位规划计划、行政权力运行等方面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提高信息公开的更新频率。其次,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及时整改落实,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2023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0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景谷县滨河东路3号;邮编666499;电话0879-5224429)。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4年1月10日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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