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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6013/20240130-00001  公开目录  2023年
 发布机构  景谷县教体局  发布日期  2024-01-30
 名称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2024〕—1)、《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县教体局坚持实事求是,严谨细致原则,编制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县教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全面审查,严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不定期下发的更新整改任务,第一时间落实反馈。2023年县教体局政务信息公开发布均通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gu.gov.cn/),并有微信公众号一个,名称为“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局”,安排专人,严格按照“2周之内至少发布1条信息”的要求进行维护管理。

(二)依申请公开

县教体局在政府网站发布了《景谷县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全面推进教育体育领域信息公开,全力落实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学校的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的信息公开,重点推进教育体育经费预算、教育体育人才竞聘招录、教育体育公共资源配置,入学规则与招生政策、重大教育体育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重要改革事项等方面的信息公开,保障公众对教育体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县教体局建立了信息发布、审核和登记制度,所有上网信息必须“先审后发”,各股(室)负责业务范围内政务信息公开,并按照拟稿人初审、股室负责人校对、分管领导复审、主要领带签发的审核流程,严格按照信息来源实行分类分级审查审批,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强化互联网信息保密管理,健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2023年,县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县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运行正常,均通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nggu.gov.cn/),2023年度县教体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179条政府信息,通过县教体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公众号2023年发布信息193条系统工作动态,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政策、招生信息、财务信息、学校建设信息、招生考试信息、教师资格认定、学生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乡村振兴等重要信息及时更新和主动公开,确保信息公开及时且准确,让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

(五)监督保障

县教体局遵循“谁公开、谁负责”和“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均进行逐级审核,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可公开,逐步实现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全面审查,严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牵头负责,不定期下发的更新整改任务,第一时间落实反馈。整改完毕后,梳理问题清单,根据责任分工对接相关科室,总结问题共性,减少同类情况发生,共同完善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效率,更好地为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 (一)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 (五)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1

第二十条第 (六) 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 (八) 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 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

益组织

法律服

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 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

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

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

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

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

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

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

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新出具以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五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县教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一是主动公开意识不强,公开方式较为单一,在政策解读上缺乏创新,多以文字解读,可穿插图文、视频等喜闻乐见的解读方式。二是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体系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还需不断加强完善。三是有关教育政策、招生信息、财务信息、学校建设信息、招生考试信息、教师资格认定、学生资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乡村振兴等重要信息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下一步,县教体局将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依规,全面公开,改革创新,公众参与”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强化公开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领导责任,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二是进一步加强安全保障。完善网络基础设施,组织开展信息安全保密培训工作,确保审批各环节工作人员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保密制度,强化网络信息安全。三是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已更生动形象的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及日常信息公开,以便群众解读、学习。四是加强与群众的联系,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意见,解决存在的问题,努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报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