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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6027/20240130-00001  公开目录  2023年
 发布机构  景谷县文旅局  发布日期  2024-01-30
 名称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文化和旅游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立足景谷文旅工作实际,聚焦群众关切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积极主动开展政府门户网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着力提高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县文化和旅游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规范运行。2023年,县文化和旅游局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对外公开发布信息39其中:财政预决算9部门动态信息1景谷旅游信息8历史文化信息2法定主动公开信息19在云南政务服务网便民服务专区发布政务服务事项4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45在抖音及快手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91条。

(二)依申请公开。县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未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发布的三审三校流程,建立健全信息审核、保密审查、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开信息不泄密、不违规。同时制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府信息不得公开清单》,进一步明确不得公开内容,做到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2023年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文化和旅游局按规定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未单独自行建设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按照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我局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凡对外公开的信息,都经过部门负责人确认、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批再公开,确保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县文化和旅游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社会评议,未发生相关责任人责任追究问题情况,未出现违反有关法律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3年,县文化和旅游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日常工作与政务公开结合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更新效率和数量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不够全面、规范公开时效性情况有待提高。

(二)下步工作改进

针对以上问题和不足,县文化和旅游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改进和提高:一是持续加强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认真办理政务公开相关事项,查漏补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全面,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不断完善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是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进一步明确依申请公开办理规则及具体的办理流程,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与水平。提高信息发布质量,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2023年,本机关没有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