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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县政府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对统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高了办事效率和办事质量,权力运行更加透明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合法、及时、全面公开。一年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促进了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023年1-12月,共撰写《统计专报》2期,及时向县委、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汇报经济运行情况,提出针对性建议意见并得到批示。共印发《景谷国民经济主要指标》11期770本,上报《统计分析》15篇、统计政务信息共21篇,省、市级采用17篇,县级采用3篇;向县委、县政府小信息科报送约稿16篇。按时要求参加各类经济工作会议,按要求加工相关意见建议和分析,积极为县委、县政府建言献策。本年报统计数据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从总体上看,2023年度我局在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条例》的精神要求及社会公众的期望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工作中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信息公开还不够全面、及时,公开信息的数量及质量还需不断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信息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形式有待进一步拓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接下来,我局将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加以改进,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对信息资源的整理和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切实加强宣传力度,优化信息公开流程,增强信息公开的实效;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使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人心,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与普洱市统计局、县直有关部门的联系沟通,不断提高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统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 ||||||||||||||||||||||||||||||||||||||||||||||||||||||||||||||||||||||||||||||||||||||||||||||||||||||||||||||||||||||||||||||||||||||||||||||||||||||||||||||||||||||||||||||||||||||||||||||||||||||||||||||||||||||||||||||||||||||||||||||||||||||||||||||||||||||||||||||||||||||||||||||||||||||||||||||||||||||||||||||||||||||||||||||||||||||||||||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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