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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景谷县人民政府印发了《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便于更好地理解和执行《通知》相关内容,现就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洱市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普政发〔2023〕66号)和全市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业务培训会议精神,通过征求各部门意见,与省级印发的《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普洱市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对比,编制形成《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乡(镇)行政职权基本目录(2023年版)》(以下简称《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统一赋予乡(镇)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统一赋权指导目录》),制定本通知。
二、两项目录编制总体情况
《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共86项,《统一赋权指导目录》共115项,分别是威远镇73项,永平镇115项,其它乡镇各94项。
三、《行政职权基本目录》编制情况
经与省级印发的《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对比,根据景谷县地方立法情况,认真梳理景谷县地方立法中明确的乡镇(街道)的法定职权事项后编制形成景谷县《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共86项,与省级《行政职权基本目录》一致,《行政职权基本目录》所明确的职权事项,是法律法规规章等明确授权由乡镇 (街道)行使的法定职权。
四、《统一赋权指导目录》编制情况
经与省级赋权事项142项(包括普洱市《统一赋权指导目录》94项和乡镇自主选取的赋权事项48项)对比,结合各乡(镇)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在《行政赋权指导目录》内认真研究提出部分统一赋权事项,通过征求各部门及乡镇意见并按收到意见修改后,梳理形成景谷县《统一赋权指导目录》共115项,分别是威远镇73项,永平镇115项,其它乡镇各94项。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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