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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景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公布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 (2023年版)的通知》(景政办发〔2023〕53号),为便于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便于社会公众更好了解掌握负面清单相关内容,现就负面清单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意义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22〕41号)关于“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的要求,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36号)、《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级和县级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的通知》(普政办发〔2023〕79号)中关于“制定全省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的要求进行编制。
二、主要内容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据本次公布的州市级和县级负面清单,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后于2023年9月底前公布,并抄送上一级政务服务管理部门”的要求,梳理编制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县级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由于此次编制的县级负面清单是将省级公布清单细化到办理项,事项未作调整,此次公布清单数193项办理项。
三、其他
景谷负面清单中未制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权利义务、切身利益及重大公共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悉、执行、配合的条款,无需要专门诠释的关键词、专业术语。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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