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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便于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实施方案》相关内容,现就《实施方案》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普政办发〔2018〕107号)文件精神,制定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加强湿地保护和修复。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实施时间安排、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并提出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分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强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全面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提升湿地功能,规范利用行为,为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和建设生态文明景谷提供重要保障。到2020年,全县湿地总面积不低于17408.01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少于5704公顷,自然湿地保护率达45%,湿地保护率不低于52%。
第二部门,主要任务。从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落实湿地保护目标、完善湿地修复制度、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健全湿地用途管控机制五个方面提出了要求,并明确了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一是健全湿地保护管理制度。要建立组织管理体制,加快湿地认定工作,完善湿地保护管理体系,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二是落实湿地保护目标。要制定实施湿地保护规划,落实湿地面积总量管控。三是完善湿地修复制度。要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实施湿地保护修复工程,多措并举增加湿地面积,强化湿地修复成效监督。四是健全湿地监测评价体系。五是健全湿地用途管控机制。要建立湿地用途管控机制,严肃惩处破坏湿地行为。
第三部门,实施时间安排。分为研究启动阶段、全面推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三个阶段。一是研究启动阶段(2019年9月底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制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建立景谷县湿地保护修复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二是全面推进阶段(2019年10月至2024年12月)。根据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全面推进湿地保护修复各项工作。三是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1月至12月)。采取自查、全面检查的方式,对全县开展的湿地保护修复工作进行全面对照检查。迎接上级组织的湿地保护修复验收考评。
第四部分,保障措施。分为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科技支撑,加强宣传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湿地保护修复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湿地保护修复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湿地保护修复投资纳入财政预算。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湿地保护与恢复技术研究,建立跨学科、跨部门的联合攻关机制,重点开展湿地保护和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江河湖库水生态安全、退化湿地生态系统生态恢复等研究。各有关部门要丰富湿地保护修复宣传内容和宣传方式,提高公众对湿地价值的认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为便于大家更好的了解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贯彻落实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
中对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有哪些要求
一图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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