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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编制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明确了“十四五”期间中医药工作的目标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实施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加快推动全县中医药振兴发展,根据《普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洱市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政办发〔2023〕95号)精神和要求,结合景谷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建设目标
计划到2025年,全县中医药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西医协同发展更加深入,中医药文化得到弘扬,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在全面助推“健康景谷”建设中发挥更加积极重要的支撑作用。
三、《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组织保障3个部分。提出实施8大工程,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一是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中医药服务体系。二是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做强一批中医临床重点专科,提升中医医院老年病、康复、治未病等能力。
(二)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一是推广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在综合医院推广“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成效”的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二是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同,聚焦恶性肿瘤及心脑血管系统、呼吸系统、消化系统等疾病,形成并推广一批独具特色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
(三)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一是强化师承教育,争取建设2个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1个市级名老中医专家工作室,培养一批传承人才。二是积极培育高层次人才,力争培育1名省级学科后备人才、1名省级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1名普洱市名中医。三是培养基层中医药人才,组织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培养不少于15名县级师资,培训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和乡村医生600人次。
(四)中医药科研创新发展工程。一是开展中医药重点项目研究。加大以药食物质中药材品种为原料的各类药膳、药酒、药茶、健康饮片、保健食品等健康产品的研发力度,形成一批具有景谷特色的“端午百草根”系统产品。支持各医疗卫生机构新研发院内制剂。二是促进民族医院发展,加强民族医药能力建设,支持民族医药重点专科和学科建设。加大民族医药开发推广力度,促进民族医药产业发展。
(五)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一是提升中药材质量,建设2个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推进景谷茯苓、白及、滇黄精、滇重楼4个中药材品种发展。全县建设中药材原料示范基地9个、种植面积2000亩以上。二是促进中药产业发展。支持企业开展中药材趁鲜切制加工。规范茯苓制种、种植、生产、加工、经营等行为,促进景谷茯苓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六)创建中医药示范县工程。按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和标准,有序衔接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评审工作,积极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
(七)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一是加大中医药文化传播力度,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继续举办以“端午百草根节”“中医养生膏方节”为主题的系列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涵。二是推动中医药文化建设,大力发展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题,覆盖中医养生、康复、休闲、科普等功能的中医药健康科普基地。
(八)“中医药+健康旅游”工程。支持中医药文化健康产业与旅游的融合发展。依托县级医疗机构大力推广中医特色诊疗技术和医养保健服务,不断拓展中医药服务范围,为旅客提供中医医疗、养生保健、康复疗养、特色产品体验等特色旅游项目,谋划推出1条中医药康养旅游精品路线,助力“旅游+医养”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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