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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工作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普洱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事项标准规定(试行)》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各乡(镇)、各部门对2023年重点工作事项进行梳理,筛选出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的14项决策事项,编制形成《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实行清单目录管理。经县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 , 各牵头承办单位要根据《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的相关要求,会同各配合单位认真组织起草相关文件草案,并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的法定程序开展前期工作,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清单管理的决策事项需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各牵头承办单位要将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相关资料及时整理,确保决策档案的齐全、完整。
附件: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清单目录
序号 | 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 牵头承办单位 |
1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城市规划区内经批准的城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价格调整方案 | 县发改局 |
2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定价范围内水利工程农业用水供水价格定调整方案 | 县发改局 |
3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村供水工程供水价格制定方案 | 县发改局 |
4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 | 县民政局 |
5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 县自然资源局 |
6 | 景谷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 | 县自然资源局 |
7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乡村振兴责任制落实措施 | 县农科局 |
8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 县农科局 |
9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 | 县卫健局 |
10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十四五”文物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实施方案 | 县文旅局 |
11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贯彻落实云南省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实施方案 | 县政务局 |
12 |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和不实施清单 | 县政务局 |
13 | 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 | 各乡(镇) |
14 | 云南省景谷县民乐集镇水资源配置调整分析报告 | 民乐镇 |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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