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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6031/20250121-00001  公开目录  2024年
 发布机构  景谷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  2025-01-21
 名称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省、市、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公布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省、市、县2024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紧扣群众期盼,不断完善组织机制,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较好地保障了广大市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根据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聚焦重大政策、重大规划、重大项目、重大举措,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2024年全年依托景谷政府网站平台公开各类信息58条,其中预决算3条,食品药品监管及监督抽检信息37条,市场监管信息11条,质量监管信息7条。通过景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85,主要发布国家、省、市、县政策及解读信息和我工作动态等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全面完善线上线下申请渠道,按照要求对更新我局依申请公开规范和调整充实工作人员,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工作,调整充实政务公开撰稿人员各股室、所均有专人兼职负责,形成广泛参与、分级负责工作格局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进行规范性审核与保密审查,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

(四)公开平台建设。我局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持续推进政府公开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聚焦食品药品安全质量监管、价格监管市场监管等中心工作重点信息以及民生关注持续良好运营景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权威信息及提供政务服务。  

(五)监督保障。我局始终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做好放管服改革、行政处罚、食品药品、财政预决算等重点领域工作任务信息公开。同时,2024年度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案件处罚信息及市场主体注册登记信息均已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网站进行公示,面向社会接受各方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8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果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果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果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的针对性还需加强,特别是针对群众关心的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信息量还需增加;二是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社会宣传还需进一步加大,群众认可认知程度不高,访问量较少;三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信息质量还提高,信息公开的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

下一步,我局将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相应措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与水平。一是强化政务公开网络平台管理,加大对群众关心较多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发布力度二是强化宣传和引导,结合“3·15”宣传、“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和日常监管工作,加大对政府公开信息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力度,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认可认知程度和信息访问量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文件、公开指标落实到位,做到应公开尽公开,进一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公信力;加大新媒体宣传使用力度,利用互联网平台及时公布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信息,以便群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无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