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公开年报 >> 2024年 >> 正文

 索 引 号  6074/20250121-00001  公开目录  2024年
 发布机构  景谷县投资促进局  发布日期  2025-01-21
 名称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投资促进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规定和省政府、市政府及县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编制公布2024年度景谷县投资促进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通过各类平台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注重点,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11日起至20241231日止。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投资促进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全工作重点,进一步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平台建设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单位工作透明度,有效地保障公众知情权加强信息公开力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不断加强和深化。

(一)主动公开。2024县投资促进局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包括: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24年财政预算12023年财政决算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部门预算执行情况1条、职能职责、机构设置1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答复工作,按照快、优、实要求,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回复信息申请。2024年,县投资促进局未收到及办理依申请公开件。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发布主体责任,牵引全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自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一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对本单位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二是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发布信息的涉密性、准确性、时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县政府办相关要求定期对网站进行维护,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办事指南等相关知识,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加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工作

(五)监督保障。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成立以局长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依法确定办公室分管领导为负责人,履行本部门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积极参加县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公文写作培训,先后派出业务人员参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公开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更新数据有待进一步细化,财政直达资金和政策都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更新,无法实时更新。

针对问题的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优化营商环境等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将推进政府信息法定内容公开与办事所需信息公开相结合,对便民服务信息加以集成、优化、简化,方便办事企业群众易读易懂易用二是在以后的工作中,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使信息的时效性得到加强;是加大利企便民政策信息线上推送,以企业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办事公开精准化,汇集利企便民相关政策信息,例如:招商引资项目企业落地手续办理须知等,为企业群众提供专化政策查询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报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