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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6001/20250121-00001  公开目录  2024年
 发布机构  景谷县威远镇  发布日期  2025-01-21
 名称  威远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威远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公布《威远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中所涉及数据统计时间为202411日至1231日。报告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上传公布,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威远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景谷县威远镇林纸路199号,电话:0879-3027326,邮箱:jgwyzzf@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威远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指导依据,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等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威远镇积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有关方面政府信息共计39通过微信公众号双塔勐卧·芒乡威远发布和转载政务资讯等共计119条,着力推动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建设水平

(二)依申请公开

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2024年依申请公开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机制。按照“先审后发”和“谁发布谁审核”的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通过加强信息发布前的审核工作,有效防止了不当信息的传播,维护了政府信息的严肃性和公信力。二是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确保不泄露敏感信息。同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进行。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动态管理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网络平台和政务公开宣传栏为载体,及时更新和维护政府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同时,定期对已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核查和更新,避免过时信息的存在,提高政府信息的实用性和可信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强化政府网站建设。威远镇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指示,结合实际情况准确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依目录公开发布相关政府信息,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对缺少的栏目进行了增设、对冗余的栏目进行删减。二是强化政务新媒体建设。利用微信公众号双塔勐卧·芒乡威远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延伸,及时公开政府各项工作和最新政策,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质量。三是强化村(社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完善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及时公开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事业、生产生活等方面的热点问题及相关政策,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宣传尽宣传

(五)监督保障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以及上级部门的具体要求,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系列制度,严格审核把关拟公开信息,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针对区政府办日常检查中反馈的问题,以条目式细化问题清单,限期逐一对照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信息公开的过程中,虽然经过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主要问题仍然比较凸显,与上级的工作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主要包括:一是信息公开的全面性有待提升,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尚不充分。二是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有待优化,以更好地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三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改进,偶尔存在滞后的情况。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明确公开内容和标准,确保信息全面、及时披露。二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积极采用新媒体等现代传播手段,提升信息获取的便捷性和覆盖面。三是进一步优化信息发布流程,缩短信息发布的时间间隔,尽量避免信息延迟,保障公众能够及时获取到最新的政府动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报告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本机关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二)报告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