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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6036/20250122-00001  公开目录  2024年
 发布机构  景谷县供销社  发布日期  2025-01-22
 名称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委、政府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4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供销合作社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供销社办公室(地址:景谷县人民路123号供销大楼五楼),邮编:666499,联系电话:0879—522162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县供销社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耐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政策文件要求,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深化政务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工作宣传,为农服务工作更加公开透明。现将县供销社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企业融资”“疫情防控信息”等专项专题信息公开。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基层组织建设”“安全生产”等方面政策发布解读。2024年,县供销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依法依规便民”原则,及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要求全供销系统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增强答复针对性。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制度。2024年,县供销社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今年县供销社未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县供销社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根据职能调整及时完善领导小组,明确了办公室作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并由一名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积极拓展公开内容及方式,及时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到“政府信息公开专栏”。2024年,县供销社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依申请公开0条,根据政府办、县财政局的相关规定,按照要求及时公开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的相关内容。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大力提升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县供销社社工作实际,制定了《景谷县供销社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机关各室、各直属公司、各直属基层社,按照要求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继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2024年,县供销社发布了《景谷县供销社关于加强和改进宣传信息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同时,供销社还印发了《景谷县供销社保密工作制度汇编》,要求机关各室、各直属单位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有关规定,公开相关信息前,依照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杜绝泄密事件发生,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安全性。

  (五)监督保障  

县供销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按照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供销社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由于政务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是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意识还不强,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有待继续加强。三是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工作与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继续加强对全社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增强主动公开意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和能力。重点要求在拓展公开覆盖面、优化网上公开、提升公开及时性上下功夫,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做到职责明确、措施得当、运作规范,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做到应解读尽解读,高效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