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公开遴选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6年度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承接主体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2日 11:04:02    来源: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编辑:     阅读次数: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4]3号)《云南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承接本年度项目实施的农业经营服务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重点发展面向小农户的生产托管服务,全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稳步增加。

(二)推动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聚焦农业生产关键薄弱环节和粮油作物单产提升关键技术路径,培育发展一批专业化水平高、综合服务能力强的服务主体,引导农机服务专业户、农机手等组建农民合作社或成立公司,引导供销社、涉农国有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

(三)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协办体系,加强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补齐服务短板、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推广运用云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监管服务平台。

(四)推动适度规模经营。在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支持辅导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统筹整合小农户分散的服务需求,统一对接服务主体,发展服务型适度规模经营。

二、报名条件

服务主体为具备提供有效稳定生产托管服务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农业服务组织、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服务公司等。服务主体应具备如下条件:一是服务主体应当依法登记注册,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配合县级和乡(镇)完成云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监管平台系统所需数据的采集和录入操作;二是应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一年以上;三是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四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农户的认可和好评;五是能够按照农作物生长季节及时完成各环节作业任务。按照自愿申报、择优选择的原则确定服务主体。

三、补助内容

2026年全县计划完成机械化种植水稻的机耕12000亩、机收8100亩,玉米机耕65443亩,油菜机收1000亩,甘蔗机防121526亩。具体为:

1.威远镇:水稻机耕5000亩、水稻机收3000亩

玉米机耕5000亩、甘蔗机防35000亩

 

2.永平镇:水稻机耕2000亩、玉米机耕15571亩、

甘蔗机防13326亩

 

3.正兴镇:甘蔗机防6300亩

 

4.民乐镇:水稻机耕5000亩、水稻机收5000亩

玉米机耕20000亩、甘蔗机防18000亩

 

5.景谷镇:水稻机收100亩、玉米机耕14872亩

油菜机收1000亩、甘蔗机防900亩

 

6.凤山镇:甘蔗机防12000亩

 

7.勐班乡:玉米机耕10000亩

甘蔗机防14000亩

 

8.碧安乡:甘蔗机防13000亩

 

9.半坡乡:甘蔗机防2000亩

 

10.益智乡:甘蔗机防7000亩

补助标准

共投入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77万元,补助资金统一补助到农户分别按照机耕35元/亩、机防15元/亩、机收26元/亩给予农户补助最终让小农户受益。全县补助小农户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得高于120/亩,补助规模经营主体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得高于80/亩。

、遴选程序

通过自愿申报、审核评审等方式公开遴选服务主体。2026820日前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机手成员名单、参与水稻、玉米、油菜、甘蔗耕、、收环节托管生产服务的机具装备清单和机具照片,服务组织的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或照片、印章,到属地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报名并进行初审,在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的指导下进入云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智慧监管平台进行注册并填报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提交申请服务的乡(镇)进行审核,2026821日前由乡(镇)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初审后提交县级审核。县级审核后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单》进行公示

六、补助要求

(一)生产地块在景谷县域外的不纳入补助范围。

(二)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其他不符合项目任务补助资金使用方向要求的情形。

(三)外县人员在景谷县租种及本地人员跨村租种的,根据属地管理原则,一律在租种地所属乡镇、村进行申报补助。租地种植需提供租赁合同。

(四)未申报或未经审核通过的服务组织,不纳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单》不得参与  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托管作业;不委托《景谷傣族彝族自治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名单》内,种植户自行委托其他服务主体开展托管作业服务的不纳入补助对象范围。

、其他事项

(一)申请表以纸质版原件签字盖章递交同时递交服务主体所有证明资料所有申报资料需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2017:30接收材料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4:30-17:3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址: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附件: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服务主体登记申请表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  

      20268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