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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6026/20260123-00001  公开目录  2025年
 发布机构  景谷县水务局  发布日期  2026-01-23
 名称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文  号   主题分类   失效日期 
 体裁分类   服务对象 
 公开范围   主 题 词 
 著录日期   生效日期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县水务局不断增强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意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有序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县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落实“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重点抓、业务人员具体抓”的责任机制,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水利工作相结合,明确各股室责任,定期督促各股室主动、规范公开,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强化互动回应,努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25年,县水务局在信息公开平台累计公开信息43条,其中部门预决算公开类信息5,生产建设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条,公示公告及部门动态类37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明确流程责任分工,确保法律适用正确、答复格式合规,进一步提升办理质效。对于事实清楚的信息公开申请,简化办理流程、缩短答复期限,尽快给予答复。对于涉及公共利益诉求等法律关系较为复杂、社会关注度高的公开申请,加强与申请人沟通交流,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围绕申请人诉求,尽可能地帮助申请人解决实际问题。2025年度,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政务公开网站的运营管理,定期更新各栏目内容,保证信息的时效性与质量。二是2025年县水务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及时对涉及水务部门在政府网站发布的内容进行排查整改,经核查,县水务局通过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不含有居民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详细居住地址不得对外公开内容三是认真做好错敏字整改问题定期开展历史稿件错敏排查,按时按质做好问题整改和反馈,确保政务公开网站高质量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县水务局结合部门职能职责,积极参与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工作,持续提升信息管理效能,强化平台安全防护工作,防范各类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制度、“三审三校”机制及备案规定,确保所有发布的信息在经过严谨审核、确认无误后方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6.5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部分领域信息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不足,与群众需求结合不够紧密。二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信息更新不够及时,未能第一时间满足公众获取信息的需求。

(二)改进情况。针对上述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大水利工程建设、防汛抗旱、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确保公开内容全面、准确。二是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和更新机制,明确各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加强对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管理,确保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县水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县水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