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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公布《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景谷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扣全县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心关切,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通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信息3323条,其中概况类信息64条、政务动态信息76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2499条。发布政策解读文件7条,及时办理政府网站“领导信箱”平台留言33件,共开展意见征集、问卷调查12次;多举措做好12345热线办理工作,无超期办结情况,按时办结率达100%,确保企业和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景谷政务”微信公众号转载发布各类信息185条,及时转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要政务信息,形成传播合力。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答复和登记转办工作。一是畅通申请渠道,规范受理接收与内部流转,方便群众、企业便捷提交申请;二是规范办理流程,严格依照条例依法办理,完善台账、会商、法律顾问审核等机制,尽量缩短时限、提升答复质量;三是强化服务与风险防控,主动沟通精准把握诉求,聚焦重点领域做好答复,兼顾合法合理合情,化解争议、降低法律风险。2025年,景谷县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件,其中,予以公开10件,部分公开6件,本机关不掌握6件,其他5件,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5年,为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责任,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印发公布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严格落实信息审核“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机制,压实部门保密审查责任,严把信息审核关口,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第一时间对发布的信息进行“读网检查”。持续做好政府网站常态化监管和问题整改,不断提升政府网站公开内容的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平台建设优化。新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三服务”清单2个栏目;调整优化“法定主动公开”栏目下的“重大民生/社会公益”“财政信息”“行政权力事项”等栏目,逐步提高用户检索查询信息的便捷程度和体验感;对照已重新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部门,逐步细化其政府网站后台的部门栏目,为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打牢基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121.38万次,较2024年增加45.67万次。二是加强对政务新媒体监管。持续完善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关停、注销等报备管理机制。2025年注销政务新媒体3个,变更政务新媒体名称2个。目前全县共25个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纳入省、市系统监测范围。
(五)监督保障方面。持续做好业务指导,充分发挥督促指挥棒作用。切实履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督促各(乡)镇、各部门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要求。通过集中培训、一对一面对面精准指导等方式,就目录编制、依申请公开等进行指导。严格管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督促各部门做好日常的运维并对照日常监测和2024年考核反馈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进行查漏补缺、及时整改。2025年,县政府常务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2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次,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累计5场次、培训人数128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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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文件制发、公开与解读流程不规范。特别是部门代起草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印发文件,对未进行事前预公开、未明确公开属性、未同步编制多元解读材料等情况的,县政府办公室未进行严格退文处理,导致文件的公开和解读要求落实不到位。二是部分信息展示分散、发布不及时。由于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历史遗留问题、部分单位对工作的重视程度不足等原因导致网站平台优化推进缓慢,进而影响部分政务信息缺乏标准化、集中化呈现和发布的及时性,未能充分满足群众便捷高效获取信息的需求。政务公开特色亮点打造仍然有很大的差距。
(二)改进情况。一是规范全流程管理,筑牢政务公开基础。积极修订完善《县政府办公室公文处理办法》,特别细化明确县级部门代拟公文送审要求,对未落实“三同步”要求的文件一律退文处理。压实部门起草主体责任,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质。二是强化技术与时效,优化政务信息呈现。采用“政企合作+人才引进”模式,逐步优化政府网站平台、集中化呈现,引进技术人才保障网站运维。督促部门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公开内容、公开时限等进行公开,从技术和时效双维度提升信息呈现效果,逐步打造属于景谷县的政务公开特色亮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无需报告的其他事项;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可在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www.jinggu.gov.cn)下载。

主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景谷傣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9—52213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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